教学工作议事规程

发布时间:2005-07-02   字体大小T|T
 (一)议事机构

   1.全校教学工作议事机构包括教学院长会议、教学工作会议。

   2.教学院长会议的参加人员:主管教学副校长、各学院主管教学院长、教务处处长、教务处副处长及教务处各科室负责人。

    3.教学工作会议参加人员包括主管教学副校长、各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及教学秘书、教务处处长、教务处副处长及教务处各科室负责人。

    (二)议事规则

    1.教学院长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作需要时可以随时召开。

    2.教学工作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三)议事内容

    1.教学院长会议主要通报各阶段的本科教学工作,征求各本科教学单位对学校教学工作等方面的意见及建议。布置、检查教学业务及相关工作。

    2.教学工作会议主要通报本科教学情况,布置本科教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