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本科生生产劳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05-08-27   字体大小T|T
 生产劳动课为学生的必修科目。其成绩的评定应结合学生在劳动中的表现及劳动效果等。由班组长、班主任(或政治辅导员)及劳动指导人员集体讨论评定,采用合格、不合格记载。劳动课不合格者必须重修,重修不合格者不得毕业。 实践性课程和实践性教学环节考核不及格者不能补考,必须重修或补作。重修或补作不及格者不得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