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简介

发布时间:2005-08-27   字体大小T|T
一、竞赛目的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是面向大学生的群众性科技活动,目的是在着重基础、注重前沿的前提下,促进电子信息类专业和课程的建设,引导高等学校在教学中注重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协作精神;加强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和工程实践素质的训练,提高学生针对实际问题进行电子设计、制作的综合能力;吸引、鼓励广大学生踊跃参加课外科技活动,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竞赛顺利开展,竞赛的组织、命题、评审与宣传工作由全国及赛区组织委员会和专家组负责。
   1、全国竞赛组委会由国家教育部、信息产业部及部分参赛省市教育厅(教委)代表及电子类专家组成,负责全国竞赛的组织领导、协调与宣传工作。全国竞赛专家组由电子类专家组成,负责竞赛命题、评审工作。
   2、每个参赛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为一个赛区,各赛区竞赛组委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校代表及电子类专家组成,负责本赛区的竞赛组织领导、协调与宣传工作。各赛区专家组由本赛区的电子类专家组成,负责赛区竞赛的评审工作,同时负责组织、遴选本赛区内的征题,并向全国专家组推荐所征题目。
   3、暂时没有条件单独组成赛区的省、市、自治区的高等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就近参与其他赛区的竞赛活动,或直接与全国竞赛组委会联系。
   三、竞赛内容 
    1、以电子电路(含模拟和数字电路)应用设计为主要内容,可以涉及模-数混合电路、单片机、可编程器件、EDA软件工具和PC机(主要用于开发)的应用。题目包括“理论设计”和“实际制作与调试”两部分。竞赛题目应具有实际意义和应用背景,并考虑到目前教学的基本内容和新技术的应用趋势,同时对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起一定的引导作用。
    2、题目着重考核学生综合运用基础知识进行理论设计的能力,考核学生的创新精神和独立工作能力,考核学生的实验综合技能(制作、调试)。
    3、题目在难易程度方面,既要考虑使一般参赛学生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基本要求,又能使优秀学生有发挥与创新的余地。
    四、竞赛形式 
    1、竞赛以赛区为单位统一组织报名、竞赛、评审和评奖工作。
    2、鼓励设有信息与电子学科及相关专业或已开展电子设计科技活动的高等学校,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3、学生自愿组合,三人一队,由所在学校统一向赛区组委会报名。参赛队数由学校自行确定。
    4、为鼓励不同类型的高校和不同专业或专业方向的学生都能参加竞赛,全国竞赛专家组根据命题原则,将统一编制若干个竞赛题目,供参赛学生选用。
    5、竞赛所需场地、仪器设备、元器件或耗材原则上由参赛学校提供。
    五、评奖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分为“赛区奖”和“全国奖”两种形式。
    1、各赛区负责本赛区的评奖工作,赛区奖的评奖等级及各奖项获奖比例由各赛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为鼓励学生广泛参与这一活动,各赛区除各等级“赛区奖”之外,设置“成功参赛奖”或类似意义的奖项,凡按时完成竞赛内容、达到基本要求的参赛队均可发给“成功参赛证书”或类似奖项证书。
    2、赛区评审结束后,各赛区组委会将本赛区竞赛优秀参赛队的设计报告及有关材料报送全国组委会,报送全国组委会评奖的优秀参赛队数是本赛区参赛队总数的12%之内。全国组委会根据全国专家组的评审结果确定全国一、二等奖,获奖总数原则上不超过全国参赛队总数的10%。
    3、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设立“赛区优秀组织奖”, 对竞赛组织中表现出色的赛区组委会给予表彰奖励;同时设立“优秀征题奖”,对竞赛征题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六、竞赛规则 
    1、参赛学生应是高等学校中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或专科学生。
    2、参赛学生必须按照全国统一时间参加竞赛,按时开始和结束竞赛。各赛区组委会按时收回学生的设计报告和制作实物后,应及时封存,然后按赛区组委会的具体规定交赛区专家组评审。
    3、竞赛期间,参赛学生可以使用各种图书资料和计算机网络资源,但不得以任何方式与队外人员进行讨论交流,教师和其他非参赛队员必须迴避。
    4、竞赛期间,各赛区组委会要组织巡视检查,以保证竞赛活动公正进行。
    5、在竞赛中如发现教师参与、队与队之间讨论、队员与队外人员讨论、不按规定时间发题和上交以及赛前泄题等违纪现象,将取消获奖名次,并通报批评。
    七、关于竞赛征题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仍采用广泛征题、全国统一命题的方式。
    八、经费来源 
各赛区组委会经费来源为每个参赛队报名费;各赛区教育管理部门可适当资助;各赛区组委会可争取社会各界的赞助,提倡社会各界以协办的身份共同组织各赛区竞赛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