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免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补充说明

发布时间:2006-09-28   字体大小T|T

各学院:

根据兰州大学《关于做好200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06]77号),为选拔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学校单列20个名额。这部分推免生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学生需提出申请并由本院3名以上为该生授过课的教授或副教授联名推荐,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面试后确定。学生有关材料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为了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学生必须提交的材料有以下几项:

1学生个人申请;

2学生本人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加盖学院公章);

3.曾给学生本人授课的3名以上(含3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

4.《兰州大学2007年校内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二、申请表必须有学生所在学院主管领导的签字和推荐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三、对于跨院申请的学生须有接收学院主管领导的签字和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四、学生可提供用以证明自己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材料,如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复印件等。

五、所有材料由学生所在学院在2006年10月10日之前统一报送教务处,教务处不接受学生个人报送的材料。

                                   教务处

                               2006年9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