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部分2008年“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1-06   字体大小T|T

各有关学院:

    根据《兰州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试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学校将对2007年和部分2008年立项的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

  1、2008年立项申请结题的需通过中期检查方可申请结题。
  2、项目负责人需按要求认真填写《兰州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3、项目组各成员提交工作总结,主要介绍个人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主要工作、发挥的作用和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体验和收获,字数要求1500-2500字。
  4、请将公开发表的论文、申请的专利的复印件以及实验原始记录本、经费使用明细表作为结题报告的附件。

  二、汇报方式及要求:

  1、结题答辩会以学科特点分组,由我校“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专家委员会专家和管理人员共同进行结题验收工作。
  2、项目组负责人以Powerpoint方式,主要从项目意义、项目创新点及特色、项目完成情况、项目取得的成果、项目使用经费明细等方面进行汇报。
  3、答辩要求:答辩限时10分钟,项目负责人汇报时间7分钟,专家提问3分钟。

  三、检查结果:

  1、专家根据项目实施及答辩情况,给出优秀、通过和不通过的评审结果。
  2、被评不通过的项目,将限期进行整改,整改方案在一周内以书面的形式上交实践教学科;经检查通过的,另行安排结题答辩。

  四、答辩时间和地点:2009年11月21号上午8:30-12:30在医学校区办公楼(恪勤楼)三楼、四楼会议室。

  五、其他要求:

  1、请项目负责人于11月19日下午16:30前务必将汇报内容Powerpoint电子版(文件名命名请统一按“学院简称+立项时间+项目负责人姓名”)发送至教务处教实践教学科指定邮箱(chengzh@lzu.edu.cn)。
  2、项目负责人于11月21日上午上交《兰州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项目组各成员的个人总结以及以公开发表的论文、申请的专利的复印件以及实验原始记录本、经费使用明细表。
  3、请各学院通知项目组全体成员11月21日上午8点到达医学校区办公楼(恪勤楼)三楼会议室集合。 

  联系人:程珍;

  联系电话:8912115。

  附件:兰州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报告.doc

 

                                                     教  务  处
                                                 二○○九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