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答辩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1-05   字体大小T|T

各有关学院:

    根据《兰州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试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将对运行期满的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结题答辩会以学科特点分组,由我校“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专家委员会”专家和管理人员共同进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要求:

1、项目学生负责人需按要求认真填写“兰州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2、项目组各成员提交工作总结,作为结题报告的附件。工作总结主要介绍个人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主要工作、发挥的作用和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体验和收获,字数要求1500-2500

3、将公开发表的论文、申请的专利的复印件以及项目开展工作的照片(成果为实物的,提供实物照片和说明)、实验原始记录本、调研原始问卷、访谈记录等完成项目的支撑材料作为结题报告的附件。

    二、汇报方式:

  1、项目学生负责人以Powerpoint方式,主要从项目意义、项目创新点及特色、项目完成情况、项目取得的成果、项目使用经费明细等方面进行汇报。
    2
、答辩限时10分钟,项目学生负责人汇报7分钟,专家提问3分钟。

三、验收结果:

1、根据项目实施及答辩情况,给出优秀、通过和不通过的评审结果。 

2、被评不通过的项目,将限期进行整改。整改方案在一周内以书面的形式上交实践教学科,经检查通过的,另行安排结题答辩。

四、答辩时间和地点:

20101120上午830-1230在医学校区杏林楼(A区教学楼)三楼进行。

    五、其他要求:

1、请通知项目学生负责人于1117前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压缩包按“学院简称+立项时间+项目学生负责人姓名”的格式命名)发送至邮箱cwl@lzu.edu.cn

①用于汇报演示的幻灯片(Powerpoint

②兰州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③项目组各成员的个人总结

④已公开发表的论文、申请的专利的复印件

⑤项目开展工作的照片(成果为实物的,提供实物照片和说明)

同时将上述②到⑤项的纸件及实验原始记录本、调研原始问卷、访谈记录等完成项目的支撑材料按顺序装订后交至医学校区办公楼(恪勤楼)529办公室。

    2、请通知项目组全体成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 

 

    联 系 人:陈维亮

    联系电话:8912115

 

    附件:1兰州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报告.doc

2参加答辩的项目名单.xls

 

 

                                                        
                                                
二○一○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