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级“隆基班”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6-02 字体大小
|
各学院:
根据《关于设立“隆基班”培养综合创新型人才试点工作的通知》(校教发[2006]2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07级“隆基班”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07级“隆基班”学生专业分流报名工作于
2.“隆基班”学生于
3.“隆基班”挂靠学院于
4.教务处于学期末发文公布“隆基班”学生的专业分流结果。
教务处
二〇〇九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