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学生注册管理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2-07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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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校人字[2007]29号《关于成立兰州大学学生注册中心的通知》文件规定和《兰州大学关于认真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学生注册中心将于近期开始运行。为了保证学生注册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注册收费管理,提高管理水平,根据工作需要各学院需安排学生注册管理人员1至2名,其主要工作包括:
1. 各校区本学院学生学期注册工作;
2. 在学生注册管理系统中维护本学院学生相关数据;
3. 协助学生注册中心完成学院范围内的其它工作。
请各学院于12月11日前将学院注册管理员信息登记表(附件6)报送至贵勤楼226。
附件5:兰州大学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任务未完成事项(近期)一览表.doc
学生注册中心(章)
二〇〇九年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