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答辩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1-05   字体大小T|T

各有关学院:

    根据《兰州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将对部分2009年立项的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中期检查答辩会以学科特点分组,由我校“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专家委员会”专家和管理人员共同进行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汇报方式及要求:

1、项目学生负责人填写“兰州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并由指导教师签署意见。

2、项目学生负责人以Powerpoint方式进行汇报。汇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意义、项目创新点及特色、项目完成情况、项目阶段性成果、项目进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项目下一步研究计划、项目已使用经费明细等方面。

3、答辩限时10分钟,项目学生负责人汇报7分钟,专家提问3分钟。

二、检查结果:

1、根据项目实施及答辩情况,给出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的评审结果。

2、被评为优秀、良好的项目,将继续下拨经费。

3、被评为一般的项目,将限期进行整改。整改方案在一周内以书面形式上交实践教学科,经检查,通过的项目继续下拨相应经费,没有达到要求的,终止运行。

4、被评为不合格的项目将被终止。项目的核心成员不能再次申报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三、答辩时间和地点:

20101120上午830-1230在医学校区杏林楼(A区教学楼)三楼进行。

四、其他要求:

1、请通知项目学生负责人于1117将汇报内容Powerpoint电子版(文档按“学院简称+项目负责人姓名”格式命名)发送至邮箱cwl@lzu.edu.cn,将纸件的“兰州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和相关的支撑材料交到医学校区办公楼(恪勤楼)529办公室。

2、请通知项目组成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不参加答辩视为自动终止其项目。

 

联 系 人:陈维亮

联系电话:8912115

 

附件:1兰州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doc

      2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的名单.xls


                                                   
     
                                             
二○一○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