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字〔2006〕6号 |
关于同意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权超等9位试读生解除试读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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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权超等9位学生因未按时修完所学专业规定的总学分,转入下一年级试读一年(校教字[2004]87号、校教字[2004]100号)。现试读期满,申请解除试读。 根据《兰州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四十条有关规定,经研究,准予权超等9位学生解除试读。权超等8位学生编入下一年级原专业继续学习,张伟杰编入原年级应用物理专业继续学习, 名单如下: 权 超 男 2001级 物理学专业(功能材料)专业 陈晓明 男 2001级 物理学专业(功能材料)专业雷 伟 男 2002级 应用物理学(核物理与核技术方向)专业 郑金柱 男 2002级 微电子专业 李颖泉 男 2002级 物理学专业 蒋 涛 男 2002级 物理学专业 黄伟伟 男 2002级 物理学专业 彭海波 男 2002级 物理学专业 张伟杰 男 2003级 应用物理学(核物理与核技术 方向)专业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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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兰州大学校长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