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发〔2006〕12号

 

 

关于做好2006届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教学部:
为了保证2006届毕业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学校安排,毕业班的课堂教学、实习、毕业论文等一切教学活动应于2006年6月2日前全部结束,6月24日开始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甘肃省教育厅通知,今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预审工作安排在5月中旬。请各学院务必在4月14日前将本届毕业生中在校期间更名和受留校察看以上处分(含记过不授学位)的相关材料报至我处。在校期间更名的学生上交材料为派出所户籍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处分材料为相关文件。
二、毕业生的成绩审核工作将在4月17日开始,请各学院按时完成毕业生成绩的录入工作。
三、毕业前补考定于2006年5月8日—15日进行,请各学院及时通知2005届结业生和在2006届需补考的毕业生参加补考。补考安排另行通知。
四、毕业生本学期所开课程考试工作应于5月24日前结束。
五、毕业论文答辩、成绩录入、电子版毕业论文存档等工作应于6月6日前完成。
六、毕业生资格审核安排在6月6日—13日,各学院对毕业生的主、副修和双学位专业成绩、毕(结)业情况及学位授予情况要及早核对整理。6月16日前完成学位审批表、存档成绩表和副修、双学位成绩的审核和上报工作。
七、6月20日前完成毕业生的缴费及还贷情况审查、学历证书的打印和发放工作。
八、电子图像采集
未参加电子图像采集的同学必须补照,否则不予发放毕业证书。补照时间为2006年4月中旬,地点为盘旋路校区体育馆西侧门,毕业生自己选择时间补照。外地实习的学生亦可在当地新华社补照,由本人领取照片后交学院教学秘书处。所有毕业生必须参加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的网上校对,有关内容请参照教务处网页《关于兰州大学2006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的补充通知》。
 
 
                                     兰州大学教务处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一日

 

 

 

 

印发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