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字〔2006〕38号 | |||||
关于2005—200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 |||||
各学院、教学部:
2005~200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即将开始,现将期末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成立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期末考试的组织、协调、检查等工作。 组 长:甘 晖 副组长:钟承奎 成 员:刘 宏 刘先春 李炳毅 肖兴荣 倪舒平 孙 龙 刘亚军 孙 毅 二、考试时间: 1.榆中校区各年级学生应按照校历安排, 2.为避免考试冲突,全校公共选修课和副修、双学位课程的考试应尽量安排随堂或在晚上和周末进行考试。 3.考试时间为: 上午:8:50-10:50 11:00-13:00 下午:13:30-15:30 15:40-17:40 晚上:18:30-20:30 三、考试组织 1.各学院、教学部要切实重视考试工作,考试前召开动员会,布置期末考试事宜,做到工作与责任分解、落实到人。成立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并以书面形式于 2.按照《兰州大学关于命题、考试及成绩归档的若干规定》(试行)的要求,各学院要重视考试命题工作,所有考试课程的命题须同时提供难易度、题量相当的A、B两套试卷, A、B卷的试题应避免重复。公共必修课(含公共外语课、思想政治理论课程、高等数学、普通物理、大学信息技术基础课)须成立3人以上命题小组,根据教学大纲统一命题。考试内容应符合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的深度和广度,题型应多样化,题量适当。 加强试卷管理工作,各学院分管教学工作的领导要切实把好考试命题关,加强试卷保密工作,严防试题泄漏。要严密组织试卷的印刷、装订全过程,专人负责试卷的保管工作。 3.各学院要重视考场监考工作,充实考场监考力量。每个考场监考人员不得少于2人,80人以上考场不得少于3人。主监考教师要切实履行监考职责,严密组织,严格要求,同时做好考场记录。考场记录要及时上交,考场违纪情况要如实填写。对于监考老师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造成不良影响者,要追究其责任,并依据《兰州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做出相应处理。 4.各学院、教学部要及时组织阅卷,教师应于考试结束一周内完成试卷评阅和试卷分析并录入学生成绩。期末考试成绩由教师本人录入到“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并提交纸质版成绩表,教学秘书应做好相应辅助配合工作。 5.医学校区学生名单由任课教师从教务处网页的“医学教育”栏(https://jwc.lzu.edu.cn/2005/)下载医学类学生名册,成绩要求有电子版和纸介质版(电子版发至jiajing@lzu.edu.cn),不及格学生成绩用红笔填写。 6.本次期末考试要进行考试改革及免监考的课程,经学院主管领导审定后,请务必于十八周前报教务处教学科,以备检查。免监考的申请按照《兰州大学免监考制度试行办法》办理。 四、各学院、教学部要注重考试改革,鼓励教师进行行之有效的改革创新,总结经验,提出考试改革方案。改革要使考试更好地符合素质教育的理念,促进素质教育;更好地发挥考试的评定、诊断、反馈、预测和激励的功能,提高考试的信度和效度。 五、学校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设在榆中校区教学楼A区二楼教师休息室、医学校区A区教学楼202室。同时设有考风考纪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发现违纪现象,可向考试主管部门举报。 榆中校区:举报电话为5292748,电子邮箱为lixbo@lzu.edu.cn;医学校区:举报电话为8912032, 电子邮箱为chengjun@lzu.edu.cn
附件:2005-2006(2)期末考试公共课程时间安排
兰州大学(章) 二○○六年六月一日 附件:2005-2006(2)期末考试公共课程时间安排
| |||||
| |||||
纪委、宣传部、学生处、榆中校区综合办、医工办、后勤集团 | |||||
印发兰州大学校长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