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字〔2006〕50号 |
关于为2005届刘伟涛等8名本科生结业证换发毕业证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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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关于对2005届方陆谦等29名本科学生和6名专科生作结业处理的决定》(校教字[2005]138号)文件精神和《兰州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允许学生在结业后自修不合格课程,经考核合格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换发毕业证书。以下8名学生已通过相应的课程补考,各科考核均已合格,并取得专业规定的总学分。经研究,决定将其结业证换发为毕业证。名单如下: 刘伟涛,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物理学(磁学)专业 杨科,化学化工学院化学专业 穆吉庆,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 王鹏飞,生命科学学院生物科学专业 韩亮,数学与统计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 薛婷,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 樊志芳,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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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兰州大学校长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