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字〔2006〕95号

 

 

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度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教研部及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及甘肃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开展2007年度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范围和重点
(一)申报范围
我校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等从事普通高等教育教学的工作人员,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教书育人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包括:
1.针对教育对象的特点和人才培养的要求,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调整专业,优化培养方案,改革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实验技术,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综合提高,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2.根据教育目的和教育教学规律,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加强专业(学科)、教师队伍、实验实习基地、学风建设和现代教育技术应用,促进产学研结合与各种合作办学,开展教育质量评估监控,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3.结合自身特点,推广、应用已有的教学科研成果,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和发展,在提高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取得成果。
4.教材建设方面的成果。其教材出版时间应在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1月1日之间。
(二)申报重点
1.在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方案,具有鲜明特色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成果。
2.长期从事公共课及基础课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大且教学效果好(经学校教务处组织教学评估结果为“优秀”、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主要参与人)的教师取得的成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评奖。
3.已通过验收并取得优秀成果的学校重点课程和教学研究项目。
二、奖励等级
本次教育教学成果奖设校级一等奖和二等奖。凡获奖者,学校将发给奖金和荣誉证书。一等奖奖金3000元,二等奖奖金1000元。获校级一等奖的成果将择优推荐参加2007年度甘肃省教学成果奖的评选。
三、申报条件
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学风,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二)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 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三)直接承担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含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一般要有连续三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不得超过5人。
(四)专业技术职务为副教授(包括副教授)以上的教师,每年均完成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的教学基本工作量。
(五)至少在省级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报刊杂志上发表有关该成果的论文1篇。
    四、申报时间及程序
根据省教育厅教学成果奖励工作时间安排,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的各种材料应于12月22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评估室(盘旋路校区办公楼223室,电话:8914205,E-mail:fenghua@lzu.edu.cn,联系人:王伟国,冯华),以保证学校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逾期不予受理。
凡申报成果需经本单位审核,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届时学校将组织教学成果奖申报答辩会,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需提交的材料
(一)《兰州大学教学成果奖申请书》(见附件)一式三份;凡签字或盖章之处,不得用复印件。
 (二)反映该成果的科学总结(不超过5000字)和在省级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有关该成果的论文各一式三份。
(三)成果简介以及主要完成人简介(不超过1000字)一式一份。
(四)申报的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教材样书两本或两套。
(五)申报一等奖的成果,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反映成果的视频光盘一式两份。教学成果如为教材(电子教材除外),可不提交视频光盘。
(六)其他与成果相关的材料一式三份。
(七)上述材料均以A4幅面打印,同时报送与纸质材料(教材样书除外)内容完全一致的电子版材料。
开展教学成果奖励工作,是进一步加强教学工作,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网上查询和表格下载:http://jpkc.lzu.edu.cn/ jxcg
教育部教学成果网站:http://www.jxcg.edu.cn/
 
附件:兰州大学教学成果奖申请书文件下载.doc
 
 
                          兰州大学(章)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印发兰州大学校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