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字〔2007〕26号

 

 

关于认真做好兰州大学本科教学质量工程专项经费支持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2007年1号、2号文件及周济部长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学校决定实施本科教学质量工程专项经费支持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资助范围与项目类别
严格按照《兰州大学本科教学质量工程专项经费支持计划实施细则》(见附件1)执行。
二、申报时间及程序
申报项目需填写《兰州大学本科教学质量工程专项经费支持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一式两份并于4月16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评估办公室(盘旋路校区办公楼223室,电话:8914205,E-mail:wangwg@lzu.edu.cn,联系人:王伟国,冯华),以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逾期不予受理。
凡申报项目需经本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届时学校将组织项目申报答辩会,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实施本科教学质量工程专项经费支持计划,是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工作,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此项工作。项目获准立项后,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对项目执行情况的跟踪和检查以及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以充分发挥经费的作用。
 
 
                           兰州大学(章)
              二○○七年三月三十日

 

 

 

 

印发兰州大学校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