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0年“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中期检查结果及后续工作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07   字体大小T|T
 
中期检查结果及后续工作要求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兰州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对2010年立项的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进行了中期检查,现将检查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1)。
为确保项目按计划、高质量的完成,现将后续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后期要求
1.所有参加中期检查的答辩项目(申请提前结项的除外)需提交项目下阶段实施的“经费预算报告”(附件2)。教务处组织审核通过后,下拨相应经费。
2.中期检查被评为一般的项目,需以书面形式上交“整改方案”。“整改方案”经审查通过的项目继续下拨相应经费,没有达到要求的,终止运行。
3.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购买必要的实验耗材、药品、图书资料等,以及相关调研开支。经费使用按照学校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二、时间安排
1.2011年12月7日,学院通知各项目指导老师及学生负责人。
2.2011年12月7日-12日,学生项目负责人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完成“经费预算报告”。其中一般项目还需完成“整改方案”。
3.2011年12月13日前,各项目组上交“经费预算报告”,以及“整改方案”(一般项目)。
 
三、上报要求
2.纸质版材料需有指导老师签字,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医学校区恪勤楼529教务处实践科。
联系人:赵鹏飞   联系电话:8912115
 
教   务   处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