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0年立项的部分“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
项目进行提前结题答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18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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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院:
根据《兰州大学“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相关学生申请,学校将对2010年立项的部分“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进行提前结题验收,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需按要求认真填写《兰州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和结题申请;
2.项目组提交项目总结,包括项目组各成员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主要工作、发挥的作用和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体验和收获,字数要求1000字以上;
3.请将公开发表的论文、申请的专利的复印件以及实验原始记录本、项目开展工作的照片等(成果为实物的,提供实物照片和说明)作为结题报告的附件。
二、答辩方式及要求
1.结题答辩会以学科特点分组,由我校“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专家委员会专家和管理人员共同进行结题验收工作;
2.项目负责人以Powerpoint方式,主要从项目意义、项目创新点及特色、项目完成情况、项目取得的成果、项目经费使用明细等方面进行汇报;
3.答辩限时10分钟,项目负责人汇报时间7分钟,专家提问3分钟。
三、答辩结果
1.专家根据项目实施及答辩情况,给出优秀、通过和不通过的评审结果;
2.评审不通过的项目,将限期进行整改,整改方案在一周内以书面形式上交实践教学科。整改方案合格的项目继续运行,不合格的项目终止运行,并追回部分经费。
四、答辩时间和地点
时 间:2012年6月21日(周四)下午14:30-18:00
地 点:医学校区恪勤楼三楼、五楼会议室
五、其他要求
1.请通知项目负责人于6月20日(周三)17:00前将结题答辩内容的电子版( Powerpoint 格式,按“学院两字简称+项目负责人姓名”格式命名)、《兰州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报告》发送至邮箱sjk@lzu.edu.cn,邮件主题注明“结题答辩”,并将纸件的结题报告、结题申请、项目总结交到医学校区恪勤楼529室。
2.请通知项目组所有成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
联 系 人:张 静 敏
联系电话:0931-8912115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