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缓考手续的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13-12-31   字体大小T|T
缓考申请办理原则及流程:
1、缓考申请的批准原则
学生因多门课程考试时间冲突,连续两门考试跨校区,因病休养或治疗,发生其它重大事件,确实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方属允许缓考的范围。
 
2、课程考试冲突的处理原则
若遇多门课程考试冲突,公共课和教学计划正常开设的课程优先考试,与之冲突的重修及其他如提前毕业、交流返校等造成的非正常增加的课程则安排缓考。
 
3、缓考申请的办理流程
学生书面申请---因病无法面交的可委托同学办理---交学籍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并由主管教学院领导审核批准---教学秘书在教务系统'缓考管理'模块对获批准学生进行名单维护---'缓考申请'---维护申请缓考名单(方式二)---点击'确定'。
 
4、学生申请内容要求
为方便学生办理,对缓考申请不规定格式,不做字数限制,但须体现以下内容:姓名、校园卡号、学院、年级、专业、课程号、课序号、授课教师姓名、申请原因(稍详细一些;若生病,提供医院诊断书复印件)、手机号码、学生本人签名、申请时间(年月日)。
 
5、其它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5292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