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发〔2014〕1号

 

 

关于申报2014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各学院、体育教研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2013]14号)要求,现就我校2014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本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已获得省级和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及以上奖的成果。
(二)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三)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四)已获得过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请材料
申请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见申报网站,网址:www.jxcg.edu.cn)、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电子档为PDF格式;
(二)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电子档 (PDF格式);
(三)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PDF格式);
(四)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可提供FLV格式的视频材料,播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
(五)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
上述第(一)项须提交纸质材料并合装成册,同时,(一)至(五)项应制成申报材料CD-R光盘一张(650M/720M)。各成果完成人须在兰州大学质量工程平台http://202.201.1.71/zlgc/index.do上规定的栏目内建设成果网页,保证网页开通运转,以确保评审专家正常访问。
三、其他
(一)请各推荐单位于2014年3月5日前,将本单位推荐的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光盘一式四份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评估办公室(贵勤楼226,联系电话:8914205)。
(二)网络申报时间:2014年2月25日—2014年3月15日,网上申报材料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兰州大学教务处
                                       2014年1月16日

 

 

 

 

印发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