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发〔2014〕41号

 

 

关于推荐外籍教师讲授本科生专业课程的通知

 

各学院:
为加快学校国际化建设,加强外国文教专家的智力引进力度,学校计划从2015年起,启动“兰州大学海外名师教学项目”。
一、项目概述
“兰州大学海外名师教学项目”计划通过聘请外籍知名教师,采用外语为本科生授课,并配备青年教师担当助教的形式,以强化课程建设水平,增加外语教学课程数量,提高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进一步扩大学生专业视野,提升学生外语水平。项目计划每学年开设10-20门课程。
二、项目要求
(一)教师要求
在某一学科或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的知名外籍教师(或专家学者),年龄不超过65岁;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开设相关专业课程;支持和帮助学校青年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二)授课时间
1.长期授课:每年来校从事专业教学工作6周及以上。
2.短期授课:每年来校从事专业教学工作3-6周。
(三)授课学时
每门课每周授课不少于3学时,不多于6学时。
(四)聘请时间
具体聘请时间需根据外籍教师实际为本科生讲授课程的总学时数确定。一般情况下,讲授18学时,聘请时间为3-6周;讲授36学时,聘请时间为6-12周;讲授54学时及以上,聘请时间为9-18周。
三、资助金额与内容
(一)资助金额
根据外籍教师来华时间长短确定。短期授课者,教学工作时间为3-6周,资助经费总额不超过5万元。长期授课者,教学工作时间为16-20周,资助经费总额不超过8万元;教学工作时间为32-40周,资助经费总额不超过15万元。
(二)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主要包括外籍教师来华国际、国内旅费,住宿费,酬金。不得用于科研、购买仪器和办公设备、研究生补助以及教师学生交流等支出。
1.国际旅费:指从外籍教师所在的国外居住地到中国入(出)境口岸之间的一次性往返经济舱国际机票费用,实报实销。国际旅费资助标准上限一般为往返15,000元/人次。
2.国内旅费:指专家入(出)境口岸至工作城市的中国境内一次性往返国内交通费。国内交通费资助上限为往返4,000元/人次。
3.住宿费:根据外籍教师每年来华时间长短,分两种方式报销。短期授课的外籍教师,按专家在兰工作的实际天数计算,资助最高标准为每人每天人民币400元,最多资助为30天。长期授课的外籍教师,提供每月租房补贴5,000元。
4.酬金:根据外籍教师水平及在兰州大学实际授课学时数计算,月薪最高不超过10,000元。
5.超出资助总额部分由项目单位自筹。
四、项目申报
(一)申报流程
1.一般每年5月份,教务处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合发布通知,各学院动员组织申报。
2.由教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评审后上报国家外国专家局。
3.国家外国专家局审批后,将于次年6月公布审批结果。
4.学院所报项目获准立项后,即进入项目执行环节,并做好后期项目总结和经费核销。
项目总结报告内容包括经费使用明细、专家工作情况、项目进度、成果效益等。经费核销时,项目负责人应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交有效票据原件(票据内容应在项目资助范围内),经审核后,交至财务处办理核销手续。
(二)申报安排
1.时 间
截止日期为2014年7月15日。
2.申报材料
各学院向教务处申报内容包括“兰州大学外籍教师讲授本科生专业课程推荐表”和“聘请单位重点外专引智项目申报表”。
请各学院推荐外籍教师讲授本科生专业课程1-2门,同时提供详细的经费预算,以便学校做项目总体预算。
咨询电话: 8914205 8912076
电子邮箱:jwcy@lzu.edu.cn
附件:
 
      兰州大学教务处
兰州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4年6月3日

 

 

 

 

印发兰州大学教务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