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发〔2014〕61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本科教学工程”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有关通知和实际情况,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和经费分配
2015年度,我校拟支持170项左右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一)创新训练项目
拟立项160项,项目经费支持强度0.3万元~0.8万元。其中,按学院共分配140项;另有20位优秀指导教师每人支持1项,不占学院分配名额。
(二)创业训练项目
拟立项10项左右,项目经费支持强度0.3万元~1.0万元。主要支持富有创新性、实践性和应用性,且有一定知识和技术含量的项目。
(三)创业实践项目
拟立项1项,项目经费支持强度2.0万元~5.0万元。重点支持能够产生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能够或已经进入实体运营,且有市场前景的项目。
二、组织申报
(一)申报人条件
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负责人须是三年级本科生,成员须是二年级或三年级本科生。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及成员须是二年级或三年级本科生。五年制医学本科生申报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可以是四年级本科生。
(二)申报须知
项目实行在线申报(访问地址http://cxcy.lzu.edu.cn/,在线填写申报内容时建议使用IE浏览器)。申报时,请项目申请人仔细阅读《兰州大学“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有关管理规定,以及“项目申报书填写须知”。
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执行期限原则上为1年,项目团队成员2~3人,不鼓励个人独立申请;创业实践项目执行期限一般为2年,项目团队成员一般3~5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执行期限为1年的,学校将在4~5月份组织中期检查,第二年10~11月份组织结题答辩,项目起止时间为2014年10月至2015年10月。执行期限为2年的,以此类推。
(三)创新训练项目申报
创新训练项目,由各学院根据分配名额(附件1)组织动员学生申报,开展自主查重(申请项目题目及内容、负责人不能和历年项目重复),邀请院内外专家评审,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2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学院根据最终评审结果,填写“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报送教务处。同时报送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一份(附件3),以便存档。
学校不再对各学院报送项目进行复审,直接在全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立项,同时上报教育部备案。
(四)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申报
2015年度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学校不做具体名额分配,将组织有关专家现场答辩评审,择优立项。项目申请人先在系统提交申请,待学校预审筛选。学校预审通过后,再通知现场答辩的具体时间、地点。
(五)用户登陆说明
学生和指导教师用户初次登陆“兰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智能管理系统”时用户名和密码分别使用各自的学号、工作证号(非校园卡号),登陆后请及时完善个人信息,修改初始密码,并下载“学生系统操作手册”和“指导教师系统操作手册”。其中指导教师为我校各学科专业专任教师。2014年春季以来的新入职教师,以及本次受邀担任项目导师的校外专家,可联系学院管理员添加用户信息。
指导教师登录系统后,可以发布的相关科研选题或具体项目。经学院管理员审批后,学生即可自由选择。项目组选择指导教师后,指导老师必须先填写审核意见,学院管理员才能进行项目审批。
三、时间安排
学生申请提交截止时间:2014年10月27日
学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4年11月7日
四、报送材料及联系方式
经审核合格,各学院在线提交最终评审项目,并将签字盖章的纸质版“项目申报汇总表”和项目申报书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评估办公室(盘旋路校区贵勤楼238室),电子版发至jwcy@lzu.edu.cn
联系人:郜宏臻 赵鹏飞   联系电话:8914205
 
 
附件:
 
 
 
 
兰州大学教务处
2014年9月30日

 

 

 

 

印发兰州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