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发〔2014〕81号

 

 

关于同意董济超、王道函同学转回原专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4年7月,王道函同学(320130934781)经综合考试选拔进入物理萃英专业班(校教〔2014〕20号);2014年9月,董济超同学(320130903121)经专业对流选拔进入物理萃英专业班(校教发〔2014〕75号)。
之后,这两名同学因无法适应在萃英学院的学习,向学校提出了转回原专业的申请。经萃英学院和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审议,学校研究同意董济超、王道函两位同学转回2013级物理学专业1班学习。
特此通知
 
 
 
兰州大学教务处
2014年11月12日

 

 

 

 

抄送:财务处、学生处、后勤集团、学生注册中心。

印发兰州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