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及第二学期开学补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19   字体大小T|T
各学院、体育教研部: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即将结束,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及下学期开学补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期期末考试及下学期补考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等。
组  长:安黎哲
副组长:许鹏飞
成  员:李炳毅 芦小兵 安俊堂 宋德明 曹国林 安东平
二、时间安排
    (一)2010、2011、2012、2013级本科生第18周结课,第19、20周进行考试。2014级本科生第19周结课,第20周进行考试。
考试时段为:
上午: 8:30-10:30        11:00-13:00
下午:13:30-15:30        16:00-18:00
晚上:18:30-20:30
(二)为规范考试管理,避免考试冲突,全校通识选修课和副修、双学位课程考试应尽量安排随堂或晚上和周末进行;公共课考试时段原则上不允许安排其它专业课程考试,确需安排的,须经承担公共课程教学学院同意后进行。各学院、教研部要将考试方式、时间、地点等安排于2014年12月25日前报教务处备案(按照附件10格式发至yzjxk@lzu.edu.cn)。
(三)各学院专业课补考统一安排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周末进行(即2015年3月7、8日),公共课补考在下学期开学第二周周末(即2015年3月14、15日)进行。补考的时段安排:上午9:30-11:30,下午12:30-14:30、14:40-16:40,晚上18:30-20:30。开课学院要将补考课程、考试方式、人数、时间等安排于2015年2月27日前报教务处备案(按照附件10格式发至yzjxk@lzu.edu.cn),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补考考场并在教务处主页发布。
体育课补考时间为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和第二周的周一至周五,由学生本人联系原授课教师办理补考。
三、具体要求
(一)各学院、教研部要重视考试工作,考试前分别召开教师、学生动员大会,布置期末考试及补考工作;加强考试纪律宣传,以端正考风;分解工作,责任到人;对承担监考任务的教师务必进行严格培训,严格要求。
各学院、教研部要成立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巡考,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于2014年12月25日前报送教务处(按照附件10格式发至yzjxk@lzu.edu.cn)。
(二)按照《兰州大学关于命题、考试及成绩归档的若干规定(试行)》的要求,教师命题应考查学生掌握知识的系统性、全面性,以及利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每门课程考试命题须同时提供难易度、题量相当的A、B两套试卷, A、B卷的试题应避免重复。公共必修课(含大学英语、思想政治理论课、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普通物理、大学信息技术基础等)须成立3人以上命题小组,根据教学大纲统一命题。考试内容应符合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的深度和广度,题型应多样化,题量适当。
各学院分管教学工作的领导要把好考试命题关,加强试卷保密工作,严防试题泄密。要严密组织、严格管理试卷的印刷、装订、封装等工作环节,专人负责试卷的保管。
(三)各学院要重视考场监考工作,充实考场监考力量。每个考场监考人员不少于2人,80人以上考场不少于3人,监考教师必须是我校教职工。
每场考试前为学生随机排定座位,按照排定的座位顺序打印考生签名表(格式见附件)。
主监考教师要切实履行监考职责,严密组织,严格要求。组织学生按排定位置就座,不得随意更换考场。要认真清理考生携带的书包、书籍、复习资料、手机、电子字典等物品。组织考生在签名表上现场签名并做好考场记录,考生签名表和考场记录要及时上交。对缺考和违纪情况要在考场记录中如实填写,并在相关考生的试卷卷头位置标明“缺考”、“违纪”等字样(格式见附件)。缺考试卷须由监考教师代为填写“姓名”、“专业”、“校园卡号”后与普通考卷一并装订归档。考生违纪材料要连同学院处理意见一并交送教务处存档。对于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监考教师,要追究其责任,并依据《兰州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做出相应处理。
    (四)各学院、教研部要及时组织阅卷,教师应于考试结束后10日内完成试卷评阅和试卷分析并录入学生成绩。期末考试成绩由教师本人录入到“综合教务管理系统”(http://202.201.0.239)并提交纸质版成绩表,教学秘书应做好相应的辅助配合工作。
    各学院、教研部要及时通知需补考的学生按时返校参加补考。补考成绩必须在下学期开学后三周内录入完毕。
    (五)对于本次期末考试要进行考试改革及免监考的课程,学院审定后于2014年12月25日前报教务处教学科,以备检查。免监考申请按照《兰州大学免监考制度试行办法》办理。
    四、各学院、教研部要注重考试改革,鼓励教师进行行之有效的改革创新,提出考试改革方案。改革要使考试更好地符合素质教育的理念,促进素质教育;更好地发挥考试的评定、诊断、反馈、预测和激励作用,提高考试的信度和效力。
    五、学校宣传部门、学生工作部门要加大考风考纪宣传和学风教育工作的力度;后勤部门要充分做好各方面的保障工作,做到考场整洁,教室内桌椅配套齐全,尽可能为学生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六、考试期间,学校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设在榆中校区天山堂A区二楼西侧教师休息室、医学校区杏林楼二楼西侧教师休息室。
    七、期末考试期间,第19周的周一(1月5日)、周三(1月7日)、周五(1月9日),第20周的周一(1月12日)、周三(1月14日)、周五(1月16日),在原通勤车班次的基础上,增发如下班次:
1.本部体育馆→榆中校区天山堂:7:10,12:10,14:40;
2.榆中校区天山堂→本部:13:30,16:00。
八、学校设有考风考纪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发现违纪现象,可向考试主管部门举报。
榆中校区:举报电话为5292117,电子邮箱:yzjxk@lzu.edu.cn。
医学校区:举报电话为8912031,电子邮箱:hef@lzu.edu.cn
附件:
附件1:2014-2015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公共课考试时间
附件2:兰州大学考场纪律
附件3:兰州大学考场记录表
附件4:考生签名表(样本)
附件5:缺考试卷标记(样本)
附件6:违纪试卷标记(样本)
附件7:考试违纪情况记录及违纪物品交接确认登记表
附件8:考试情况统计分析表
附件9:兰州大学免监考制度实施办法
附件10:学院期末考试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