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发〔2015〕6号

 

 

关于按大类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生命科学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地质科学与矿产资源学院、核科学与技术学院:
根据我校本科专业按大类招生和培养的需要,请生命科学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地质科学与矿产资源学院、核科学与技术学院认真学习和领会《兰州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校教字〔2011〕43号)精神,按照2015年本科招生专业大类尽快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并于5月25日前报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评估办公室(贵勤楼238B)审核。
 
 
 
 
 
兰州大学教务处
2015年3月23日

 

 

 

 

印发兰州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