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简报(第一期)

发布时间:2015-07-07   字体大小T|T
 
为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树立良好的考风学风,教务处下发了《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及下学期开学补考工作的通知》,成立了由副校长安黎哲为组长,教务处处长刘伟生教授为副组长,学生处、宣传部、监察处、后勤集团、保卫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兰州大学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期末考试的组织、协调、检查。
教务处通过文件、电子邮件和手机短信等方式对各学院考试管理工作的具体落实进行了安排督促,并对学院的考场安排、巡考和监考安排工作进行了核查,确保考试安排工作细致到位。
各学院通过召开考前动员会、电子邮件和手机短信等方式对学生和监考教师进行了考前教育和动员,强调考试纪律,明确监考责任,严肃考风考纪。
2015年7月6日,期末考试的第一天,共进行了273场次的考试,由教务处联合学院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教学秘书等组成巡视组对全部考场进行了巡视检查。
从实际的巡考情况来看,考场布局规范,监考教师认真负责,学生遵守考试纪律,考试工作井然有序,考场秩序良好,考试工作进展顺利,但同时也发现一些不好的情况。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监考教师方面出现的典型问题
1.个别考场的监考教师对学生手机、书包等物品清理不彻底。
2.个别考场监考教师在考场内使用手机或看书。
3.个别考场监考教师未进行学生证件和学生本人的比对核查。
二、学生方面出现的典型问题
1.个别学生未携带证件。
2.个别学生未将手机、书包等物品按要求集中存放。
3.个别学生集中存放的手机未改成关机或震动状态,来电铃声影响了考试氛围。
4.三名学生夹带与考试课程相关的材料。
5.一名学生携带并使用手机,手机显示有与考试课程相关的内容。
对以上几种情况,各学院务必加强管理,尽快改正,继续加强对监考教师的培训,加强对学生的警示教育,更好地维护好学校的考风考纪。
监考教师务必严格履行监考职责,严格执行工作规范要求,认真维护好考场秩序,防范考试违纪行为的发生。
广大同学务必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修身正己,诚信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学生,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教务处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