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生产劳动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11   字体大小T|T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学生参加生产劳动课的若干规定》,现将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生产劳动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产劳动实行以学院为单位划分区域的承包负责制,具体安排见附件。
二、学院指定专人负责本院劳动课,按照附件要求每天(含节假日和双休日)安排本院学生参加生产劳动。因故不能按时参加劳动的学生,必须按后续规定时间补做劳动。
三、劳动内容为:清扫教室内(包括桌面、桌兜、窗台及地面)的所有垃圾;擦拭黑板、清扫黑板槽内的粉尘灰粒;擦拭讲台、多媒体台柜及内部存放物(包括台面、键盘等);擦拭窗台并关好窗户;最后将清扫后的所有垃圾倒入过道垃圾桶内。
四、参加劳动的学生须于当天21:00到相应教学楼集合地点领取任务。榆中校区集合地点为天山堂一楼大厅;医学校区集合地点为杏林楼二楼值班室。
五、分配劳动任务及提供劳动工具由物业管理中心负责。榆中校区负责人马经理,联系电话13669319189、5292921;医学校区负责人崔经理,联系电话13909466991、8915561。
六、劳动结束后经楼层管理人员检查验收并填写劳动回执单。学生负责人务必将劳动回执单收齐,于本次劳动结束一周之内交给本院教学秘书以便期末登录成绩。劳动不认真的学生一经发现须按后续规定时间重新补做劳动。
七、生产劳动不合格的学生,按学校有关规定不得毕业。
学校将定期张榜公布劳动表现优劣名单。劳动课成绩亦将作为学院年终工作考核的一项指标参与评分。希望各院认真做好本科生劳动课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教  务  处 
                                                 二〇一五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