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发〔2015〕41号

 

 

关于2015-2016学年萃英班、基地班
与普通班对流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激发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保证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萃英学院及各人才培养基地在管理过程中实行动态对流制度。学校于每年9月份安排对流工作,每学年对流一次。
学院可根据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确定对流比例和范围,审议对流条件和资格,并在全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包括相应的管理办法和选拔程序等。学院确定对流名单后,及时安排学生到相应专业班级学习,并认真填写《兰州大学2015-2016学年萃英班、基地班对流情况一览表》(见附件)。教务处汇总后,将于10月份发文公布,并提交学生注册中心调整对流学生学籍。
请各学院于2015年9月30日前将2015-2016学年需要对流的学生信息审核、签字、盖章后报至教务处基地管理办公室(盘旋路校区贵勤楼238室),电子版发至jidi@lzu.edu.cn。办公电话:8914205。
特此通知
 
 
附件:
 
 
 
兰州大学教务处
2015年9月15日

 

 

 

 

抄送:财务处、学生处、后勤集团、学生注册中心。

印发兰州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