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发〔2016〕7号

 

 

关于编制发布2015年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

 

各学院、体育教研部: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关于发布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校教发〔2012〕35号),现将2015年度《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和发布要求说明如下:
一、编制要求
(一)总体要求
1.2015年《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内容、结构原则上与2014年保持一致。
2.报告要注意数据准确具体、内容详略得当、层次清晰严谨,文字简练流畅,全文一般不超过6,000字。
3.报告名称为“兰州大学××学院2015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学院名称须使用规范全称。
4.报告不编制目录,不单列附件和说明材料。其封面设计、页眉页脚等要求之外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二)内容要求
1.报告可以结合“十二五”期间的成果进行系统总结梳理,并力求反映2015年的工作特点和进度。报告要按照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紧密围绕本科人才培养,客观分析学院本科教学的基本状态,充分反映学院的历史传承、办学特色和办学成果,着重展现过去一年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果,且不回避现实问题,并能如实体现相应的支撑数据。
2.请体育教研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2〕53号),《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教体艺〔2014〕5号),结合近年来我校体育本科教学和体育建设事业发展实际,编制发布《兰州大学2015年体育教育教学质量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学校体育开课率、阳光体育运动情况、学校体育经费投入、教学条件改善、教师队伍建设和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包括新生入学体质健康测试结果),以及体育教育特色和成果等方面的情况。
3.请艺术学院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教体艺〔2014〕1号),会同有关单位协同编制发布《兰州大学2015年艺术教育发展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艺术课程建设、艺术教师配备、艺术教育管理、艺术教育经费投入和设施设备、课外艺术活动、校园文化艺术环境,以及实行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公示制度、艺术教育特色和成果等方面的情况。
(三)格式要求
1.标题:黑体小二加粗居中,单倍行距。
2.一级标题:黑体小三顶左,单倍行距。
3.二级标题:黑体四号顶左,单倍行距。
4.三级标题:黑体小四顶左,单倍行距。
5.段落文字:宋体小四,两端对齐书写,段落首行左缩进2个汉字符。行距20磅。
6.表格:表名置于表的上方,宋体五号居中,表格内文字为宋体,大小根据表的内容自行调整。表格与下文空一行。
7.图:图名置于图的下方,宋体五号居中,单倍行距。如插入图表、图形等,应力求格式统一,布局合理,编排美观。
8.数字: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可以用“一、”“(一)”“1.”“(1)”。数字大于或等于四位时,一般使用“0,000”格式标注。文中的数字、年份不能断开回行。
9.引用:报告文本中如有引用,应完整、客观、准确,且注意引用规范,注意避免不必要的知识产权或其他纠纷。
10.标点符号:注意在中文输入模式下规范使用。标点符号前后不留字符。
11.页码:一般用4号半角宋体阿拉伯数字,编排在页面下边缘,居中。
12.落款:文本最后不需要落款学院名称和时间。
13.其他未作明确要求的格式,确保上下文统一。
二、时间及安排
(一)发布说明
各学院应于2016年4月30日之前完成报告撰写和审议,然后在学院主页发布,同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评估办公室(盘旋路校区贵勤楼238)。学校汇总后,将在校园网主页发布,并在信息公开栏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送说明
请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编排格式并认真审核、校对。然后在学院主页发布,并及时报送。报告纸质版应使用A4标准纸张双面打印、装订,一式一份。主管教学的单位负责人须在报告纸质版首页标题处签字,并签盖公章。报告纸质版正文最后应注明校对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jwcy@lzu.edu.cn
联系方式:8914205
 
兰州大学教务处
2016年3月3日
 

 

 

 

 

印发兰州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