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发〔2016〕49号

 

 

关于对创新创业教育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升创新创业教育质量,激励广大教职工积极投身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学校决定对“十二五”期间在创新创业教育方面有突出成绩的个人进行表彰。现就表彰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次表彰设置“创新创业大赛优秀指导教师”、“创新创业项目优秀指导教师”、“创新创业项目优秀管理者”3个奖项。
二、评选标准和程序
1.创新创业大赛优秀指导教师
表彰在“互联网+”大赛、“挑战杯”、“创青春”等各类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荣誉的项目指导教师,省级及以上大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荣誉的项目指导教师(按照所获奖项最高级别进行奖励)。
由个人申请并填写《创新创业大赛优秀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1),学校核定后进行表彰。
2.创新创业项目优秀指导教师
表彰积极参与指导“君(上竹下君)政基金”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兰州大学创新创业行动计划”等校级及以上级别创新创业项目,所指导项目取得优秀成绩的指导教师。
创新创业项目优秀指导教师设特等奖2人、一等奖10人、二等奖20人、三等奖30人。
由个人申报并填写《创新创业项目优秀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2),所在单位推荐,学校按照所指导项目类型及数量和项目所取得的成果综合评定后进行表彰。
3.创新创业项目优秀管理者
表彰在“君(上竹下君)政基金”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兰州大学创新创业行动计划”等校级及以上级别创新创业项目的组织管理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管理人员。
由个人申请并填写《创新创业项目优秀管理者申请表》(附件3),所在单位推荐,“君(上竹下君)政基金”、“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兰州大学创新创业行动计划”等项目管理单位根据项目运行管理情况综合评定后进行表彰。
三、时间进度
2016年8月26日,提交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lulzh@lzu.edu.cn,纸质版报送至医学校区恪勤楼529室。
2016年8月27日-8月31日,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确定最终表彰名单。
2016年9月1日-9月5日,对表彰名单进行公示。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立志,联系电话:0931-8912115,13919413468。
 
 
 
兰州大学教务处
2016年7月19日

 

 

 

 

 

 

 

印发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