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发〔2016〕73号 |
关于推荐兰州大学创新创业教育专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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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甘政办发〔2015〕161号)精神,充分发挥专家智库在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中的作用,拟面向全校和相关行业企业组织,建立兰州大学创新创业教育专家库。请各学院、有关单位做好专家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的基本职责 (一)为全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发展提供政策咨询和研究指导; (二)定期参加专家联席会议,参与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的研讨,创新创业课程的设计与组织,编制创新创业课程标准和教材; (三)参与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教学评估和专业评估,并提出相应意见和建议; (四)对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和科研成果进行评审鉴定; (五)参与学校创新创业实训基地建设、评估; (六)在校内创新创业教育培训中担任专题主讲; (七)参与全校各类创新创业项目以及相关大赛的评审、推荐工作。 (八)反馈学院对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建议。 二、专家遴选条件 (一)热爱高校教育工作,有健康的体魄,工作作风严谨,恪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 (二)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创新创业工作实践或正在从事创新创业相关工作,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熟悉创新创业教育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创新创业教育基本情况。 (四)具有指导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学生科研项目的经历,或者指导学生参加过创新创业类大赛,或者具有成功的创业经验、成功创业的策划经历等。 (五)有科技创新或发明专利,是本学科或本研究领域的学术带头人或科研骨干,近三年在省级(含省级)以上权威性报刊或本专业核心期刊发表过2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出版过个人学术专著。 三、推荐要求 请各单位推荐本单位及有长期稳定合作关系的行业企业专家加入创新创业专家库。各单位推荐名额不少于2人。 四、推荐材料要求 (一)推荐人员填写《兰州大学创新创业教育专家申报表》(见附件1),学院填写《兰州大学创新创业教育专家推荐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表格由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小组统一推荐上报。 (二)各学院请于10月28日前将学院推荐意见、《汇总表》和《申报表》一式1份报送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医学校区恪勤楼529室),电子版发至chenjie@lzu.edu.cn 联系人:陈洁,联系电话:8913245 兰州大学教务处 201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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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兰州大学教务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