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发〔2017〕1号

 

 

关于报送各人才培养基地有关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人才培养基地、体育教研部:
为深入总结各人才培养基地多年来的办学经验和制度化成果,充分发挥人才培养基地在本科教育教学中的辐射和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强我校人才培养体系的内涵建设、特色建设,建立健全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做好我校参加教育部审核评估的迎评工作,现将报送各人才培养基地有关管理制度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制度范围
(一)选拔考核方面。主要包括“基地班学生面试选拔”、“基地班与普通班学生对流调整”、“大类培养专业中的基地班分流调整”等方面的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
(二)学生发展方面。主要包括“基地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基地班学生学业考评改革”、“基地班学生评奖评优”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方案。
(三)教学运行方面。主要包括“基地班人才培养方案”、“基地班学生学习过程管理”、“推荐基地班学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等方面的规定。
(四)其他培养环节。依托人才培养基地实施的“合作育人机制”、“学业导师制”、“创新性实践教学项目计划”、“教师教学发展项目计划”,以及“教师评估”和“课堂教学评估”等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方面的制度。
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ACCA方向班、体育教研部高水平运动员及各专业运动队的考核选拔、面试录取、日常管理制度可参照以上内容和有关专门政策进行汇总报送。
二、报送说明
(一)材料要求。各人才培养基地应根据实际情况,将目前已执行的成熟做法和管理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和规范整理,并说明本次修订的内容条款和政策依据。尚在探索试验、征求意见和拟订起草阶段的有关办法,可在报送说明中具体介绍。
(二)材料格式。各人才培养基地以所在学院为单位,按照“材料目录、制度文本、修订说明、建议和意见、附件文本”的顺序,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电子版以文件夹整体发送,邮件主题注明“××学院基地制度材料”。
(三)时间进度。自即日起,各人才培养基地对各方面的制度、做法进行系统修订和梳理,并于2017年2月28日前报送。需要进一步论证完善的有关办法可在2017年3月31日前成文报送。
(四)联系方式。地址:盘旋路校区贵勤楼238室(基地管理办公室);电话:8914205;邮箱:jidi@lzu.edu.cn
 
特此通知
 
 
 
 
兰州大学教务处
2017年1月13日

 

 

 

 

印发兰州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