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甘肃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06   字体大小T|T
各学院: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甘教高函〔2017〕16号)要求,现将我校2017年度特色专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各学院推荐的省级特色专业应符合我校办学定位和特色发展方向。优先遴选甘肃省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产业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学科专业。
2. 教学改革整体领先,能在本学科专业领域起到示范作用。专业建设方案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明确的建设目标、清晰的改革思路和可量化的考核指标。
3. 人才培养方案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可操作性。人才培养目标符合社会发展需要,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注重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培养。
4. 专业教学基本条件良好,经费投入满足持续发展需要,校内外实验、实习、实训条件满足实践教学要求,与相关行业、企业联系密切,具有很强的相关学科专业支撑和良好的专业发展前景。
5. 专业带头人具有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和学术知名度,专业师资队伍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缘结构合理,有良好的科研背景或专业技术背景。
6. 申报专业一般应有3届以上毕业生。培养的学生质量较高,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近三年招生、就业情况良好,毕业生受社会和市场欢迎,用人单位的综合评价好。
二、申报要求
每个学院限报1个特色专业参加校内评选。已是省级及以上特色专业的不再重复申报。
请各学院于2017年4月12日前将《甘肃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申报书》(见附件1)一式二份交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学研究科(学生活动中心905室;联系人:郜老师;电话:8912077),同时发送电子版至jwcy@lzu.edu.cn
  对于学校评审后确定推荐上报省教育厅的特色专业,教学研究科将通知专业负责人,要按时完成特色专业网站建设工作。
    
 
                         兰州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