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6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组织结题答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9   字体大小T|T
各有关学院:
根据“2016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进度安排,学校将对2016年立项的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结题答辩。本次答辩以学院为单位自行组织进行,现将具体要求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安排
(一)答辩由各学院根据教务处提供名单(附件1)组织本院的项目负责学生进行现场答辩,组织专家现场评审。专家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5人。
(二)答辩须安排在2017年6月16日之前完成,具体时间和安排由各学院自行制定并通知学生,答辩内容需包含项目意义、项目创新点及特色、项目完成情况、项目取得的成果、项目使用经费明细等方面。不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终止其项目。
(三)各学院将制定好的答辩安排情况在2017年5月28日前报教务处备案(发送邮件至jwccxcy@lzu.edu.cn)不需要提交纸质版。
二、材料提交具体要求
学院于2017年6月16日将以下材料按要求进行提交:
(一)学院将签字盖章后的兰州大学“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纸质版提交至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jwccxcy@lzu.edu.cn
(二)项目工作总结,工作总结主要介绍个人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主要工作、发挥的作用和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体验和收获,字数要求1500-2500。
(三)其他附件,如项目开展工作的照片、实验原始记录本、调研原始问卷、访谈记录等完成项目的支撑材料可选择性提交。
(四)纸质版评审专家打分表和专家组评审结果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后交至医学校区恪勤楼529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
三、评审要求
(一)评审专家根据项目实施及答辩情况,认真填写评审打分表(附件3)。
(二)评审专家需对结题答辩的项目给出“优秀”、“通过”、“不通过”的评审结果。
(三)评审专家合议后形成最终专家组评审结果并签署学院评审结果汇总表(附件4)。
联系人:陈洁  卢立志       联系电话:8913245
 
 
 
 
教务处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