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本科生编入下一年级、降级试读及试读转正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兰州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进程,近期请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降级试读
学年未通过的必修课、限选课总学分达到20个以上的在校学生,需降级试读(应届毕业班学生自主选择降级或随原班级学习)。请提交以下材料:
1.学院报告(请明确学院意见和主管领导意见及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2.学生签名确认的成绩单(有已修学分的历年成绩单);
3. 降级试读学生统计表(附件1)。
二、编入下一年级
学年未完成必修课、限选课总学分达到20个以内的在校学生,如申请编入下一年级,请提交以下材料:
1.学院报告(请明确学院意见和主管领导意见及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2.学生个人申请(手写并签名及家长签字同意);
3.学生成绩单(有已修学分的历年成绩单);
4.编入下一年级学生统计表(附件2)。
三、试读转正
对于校教发〔2016〕78号文件内31名降级试读学生,学年未通过必修课、限选课总学分已经控制在20个以内的需做试读转正处理。请提交以下材料包括:1.学院报告(请明确学院意见和主管领导意见及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2.学生个人申请;3.学生成绩单(有已修学分的历年成绩单);4.试读转正学生学分统计表(附件3)。
四、注意事项
如果没有编入下一年级、降级试读及试读转正的学生,请书面说明。
以上材料(含电子版)请于10月10日前交至教务处医学校区教学运行管理科恪勤楼533,联系人:李会峰。电子版报送邮箱:lihuifeng@l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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