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本科生编入下一年级、降级试读及试读转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0   字体大小T|T

各学院:

 根据《兰州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进程,近期请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降级试读

 学年未通过的必修课、限选课总学分达到20个以上的在校学生,需降级试读(应届毕业班学生自主选择降级或随原班级学习)。请提交以下材料:

 1.学院报告(请明确学院意见和主管领导意见及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2.学生签名确认的成绩单(有已修学分的历年成绩单);

 3. 降级试读学生统计表(附件1)。

二、编入下一年级

 学年未完成必修课、限选课总学分达到20个以内的在校学生,如申请编入下一年级,请提交以下材料:    

 1.学院报告(请明确学院意见和主管领导意见及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2.学生个人申请(手写并签名及家长签字同意);

3.学生成绩单(有已修学分的历年成绩单);

4.编入下一年级学生统计表(附件2)。

三、试读转正

 对于校教发201678号文件内31名降级试读学生,学年未通过必修课、限选课总学分已经控制在20个以内的需做试读转正处理。请提交以下材料包括:1.学院报告(请明确学院意见和主管领导意见及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2.学生个人申请;3.学生成绩单(有已修学分的历年成绩单);4.试读转正学生学分统计表(附件3)。

 四、注意事项

 如果没有编入下一年级、降级试读及试读转正的学生,请书面说明。

 以上材料(含电子版)请于1010日前交至教务处医学校区教学运行管理科恪勤楼533,联系人:李会峰。电子版报送邮箱:lihuifeng@lzu.edu.cn

 

    附件1:拟降级试读汇总表.xls学分统计:附件1.xls

    附件2:编入下一年级汇总表.xls学分统计:附件2.xls

    附件3:解除试读汇总表.xls学分统计:附件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