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
申请学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08   字体大小T|T
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
根据甘肃省学位委员会《甘肃省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实施办法》(甘学位〔2002〕2号)和《兰州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细则(修订)》(校教〔2017〕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7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凡我校2016年12月至2017年11月毕业的各类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本科期间无因考试考查舞弊行为受处分且学位外语和学位专业课考试符合要求者均可申请。
二、申请时间
2017年11月13日-28日,周一至周五9:00-12:00和14:30-17:00。
三、申请地点
(一)自学考试长线专业(法学、工商企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汉语言文学、计算机网络、计算机应用、商务管理、新闻学、行政管理等)将申请材料交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医学校区恪勤楼533室).
(二)网络教育、成人函授、脱产、夜大及应用型短线自考等毕业生将申请材料交至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学习中心(医学校区杏林楼609室)。
四、申请材料
(一)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考生需带专科毕业证);
(二)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凭证;
(三)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单;
(四)《兰州大学成人本科生学士学位申请表》(贴2寸蓝底免冠照片,一式两份);
(五)2张2寸蓝底免冠照片及电子照片。要求:近期标准证件照,且宽120mm、高160mm,≤10KB,JPG格式,以身份证号命名,供电子注册使用。照片背面以铅笔注明本人姓名、专业、联系电话,确保无污损无划痕。
(六)毕业证书、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凭证、学位课程成绩单等材料上的基本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一致者,须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五、工作要求
成人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面广、类型复杂,相关工作人员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把关,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严肃处理。工作结束后,请及时汇总、报送申请材料。
特此通知
 
                     兰州大学教务处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