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04   字体大小T|T
各学院:
根据《兰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我校2018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定于5月14日开始。具体安排说明如下:
一、制定接收方案
各学院在5月18日前在本学院网站公布接收方案,详细说明接受专业、可以接收转专业学生的数量、考核标准及工作程序等,同时将方案的电子版、纸质版报送教务处。接收专业为大类招生的学院,可以按专业类提出接收方案。
二、学院工作程序
(一)转出申请
申请人于5月25日前向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填写并提交《兰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成绩单等有效申请材料。各学院对材料进行即时复核,并答复学生。
(二)转出审批
申请人所在学院于6月1日前完成转出申请审批,并经由主管本科教学的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返还申请人。同时,由学院留存未批准转出学生的申请材料,并将审核结果及时告知学生本人。
(三)转入申请
申请人于6月8日前将经所在学院核准签字签章的审批表和成绩单等材料交至拟转入学院。逾期未交者,视为自愿放弃申请。
(四)转入审批
受理学生转入申请的学院于6月15日前按事前公布的接收方案完成审核,并将审核批准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及申请材料报送教务处。同时,由学院留存未批准转入学生的申请材料,并将审核结果及时告知学生本人。
三、学校工作程序
(一)名单公示
教务处汇总各学院批准转入的学生名单后,将第一时间在教务处主页进行为期不少于3天的公示。
(二)会议研究
根据各学院意见和公示结果,教务处将召开处长办公会会议进行审议,并将审议结果报主管校长审批。
(三)文件公布
获批的学生名单,将于6月底发文公布,并调整学籍。
(四)课程调整
转专业学生学籍调整后,按照转入后的专业教学计划进行培养,并于7月初到转入学院办理2018年秋季学期课程调整等相关手续。
四、咨询方式
(一)联系人
魏红林,5292117,yzjxk@lzu.edu.cn
(二)办公地址
榆中校区17#楼117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
 
 
                                                                      兰州大学教务处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