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发〔2018〕27号 |
关于李瑞伦等17名2015级高水平运动员
专业分流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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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院、体育教研部:
根据《兰州大学高水平运动员管理办法(暂行)》(校教字﹝2008﹞71号),经研究,同意李瑞伦等17名2015级高水平运动员分流到所选专业进行学习。学费按照分流后的专业标准缴纳。 兰州大学教务处 201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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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学生处,财务处,后勤集团,学生注册中心 |
印发兰州大学教务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