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本科大类招生培养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2   字体大小T|T
各有关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本科大类招生培养专业分流工作暨报送分流方案、分流结果的通知》(校教发〔2017〕14号),请各相关学院认真做好2018年度大类招生培养专业分流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学院根据各年级专业教学计划,合理安排分流工作。在2018年秋季学期执行新的教学计划的,应于2018年7月3日前报送分流方案和分流结果。在2019年春季学期执行新的教学计划的,应于2018年12月31日前报送分流方案和分流结果。
二、报送要求
学院需报送《兰州大学XX学院本科大类招生培养专业分流方案》和《兰州大学XX学院本科大类招生培养专业分流学生情况表》(见附件),纸质版一式两份,分别报送教务处和学生注册中心,电子版发送相关邮箱。
分流方案需经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学院公章后报送。分流学生情况表填报时应注意学生分流后的班级名称与教务管理系统内班级名称保持一致,确保专业班级命名的严谨与规范。
三、相关说明
本年度如有分流方案修订情况,请根据《关于做好本科大类招生培养专业分流工作暨报送分流方案、分流结果的通知》(校教发〔2017〕14号)相关要求进行修订和报送工作。
四、联系方式
教务处负责分流方案的整理和备案。
联 系 人:王淑萍
办公地址:盘旋路校区贵勤楼222室
联系电话:8914205
电子邮箱:jwcy@lzu.edu.cn
 
学生注册中心负责分流学生的学籍调整。
联 系 人:夏荣淼
办公地址:盘旋路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204室
联系电话:8912858
电子邮箱:zczx@lzu.edu.cn。
特此通知
 
 
 
                               兰州大学教务处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