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24   字体大小T|T
各有关学院、实验中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8〕45号,附件1)和《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 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甘教高函〔2018〕58号,附件2),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18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与数量
2018年度开展认定的分类范围是化学类、生物科学类、心理学类、机械类、能源动力类、土木类、测绘类、化工与制药类、地质类、交通运输类、航空航天类、核工程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植物类、动物类、医学基础类、临床医学类、中医类、药学类、护理学类、教育学类和新闻传播学类等23个类别,认定计划为260个。其中甘肃省推荐计划为16个。2018年度认定分类范围所涵盖的专业见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计划及对应专业表(附件3)。
二、申报与推荐
(一)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1.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为高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符合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要求。
2.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坚持“能实不虚”,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3.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可以完全对外公开服务。
4.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有效链接网址应直接指向实验项目,且保持链接畅通;应确保所承诺的并发数以内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二)申报材料
1.《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三份;《申报表》WORD(OFFICE 2003以上)版本文件1个,文件名命名格式为:XXXX(学校)-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docx。
2.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内容应包括实验教学项目基本情况、教学过程、实验要求等。简介视频具体技术要求见附件5。文件名命名格式为:XXXX(学校)-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mp4;
以上2个电子文件组成1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为:XXXX(学校)-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三)申报程序
1.各申报单位于2018年8月30日前将《申报表》一式三份、存储电子文件的光盘或移动存储介质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2.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教学资源、共享服务等方面进行评价。
3.校内进行公示,并审核实验教学项目的内容是否符合申报要求和注意事项、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教学纪律要求等。
4.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分配名额,推荐并上报我校申报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三、认定后管理
(一)持续改进
对被教育部认定的“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学校将加大经费投入,继续建设与完善,并纳入“十三五”期间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的重要内容,予以重点支持。
(二)持续开放服务
对被教育部认定的“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相关单位要确保项目被认定后1年内面向高校和社会免费开放并提供教学服务,1年后至3年内免费开放服务内容不少于50%,3年后免费开放服务内容不少于30%。
(三)持续监管
教育部将对“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对外联通和服务情况进行持续监管,对每半年联通测试出现10次以上不能联通或免费开放服务内容未达标的实验教学项目,经整改仍无改进的,取消“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称号。
四、联系方式
地址:贵勤楼221室
联系人:冯华
联系电话:8913245
电子邮箱:sjk@lzu.edu.cn
 
附件:
                                 
 
                                  教务处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