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发〔2018〕72号

 

 

关于开展兰州大学2018年秋季学期招生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宣传组:

适逢学校110周年校庆年系列庆典活动启动之际,为了进一步加强与优秀生源中学的常态化联系,持续提升学校影响力,吸引优秀生源报考,拟依托学院宣传组开展分区域宣传的渠道优势、兰州大学特色学科与资深专家的专业优势以及兰州大学全体师生、校友的资源优势,全面开展2018年秋季学期招生宣传工作。现将学校2018年秋季学期招生宣传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工作内容

学院宣传组根据招生办公室划分的招生宣传区域及优秀生源中学名单开展走访中学、建设优秀生源基地、组织学生回访中学母校等宣传活动。

(一)走访中学。走访中学包括开展招生宣讲、名师巡讲,与中学负责人、班主任等进行座谈,参加中学庆典活动等。本学期至少走访招生办公室指定名单内10所或负责区域30%以上的省级示范类重点中学;开展不少于10场招生宣讲会,每所中学每次计1场;邀请相关学科的知名专家赴生源中学开展名师巡讲专题讲座,包括科普报告、人文讲座、励志报告、生涯规划指导等,本学期开展不少于3场名师巡讲活动,每所中学每次限2场以内(含2场)。

(二)建设优秀生源基地。优先在指定中学名单内的省级示范类高中建设优秀生源基地,本学期新建优秀生源基地数量不少于5个。

(三)组织学生回访中学母校(即优秀学子母校行活动)。招生办公室负责活动统筹,包括组织报名、开展培训、审核考核结果和发放补贴等;学院宣传组负责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核筛选,并对入选学生的宣传方案进行审定,对宣传效果进行评价;学校团委负责对学生参与回访母校社会实践活动的认定。

二、工作程序

(一)学院宣传组按照秋季学期招生宣传工作要求和《兰州大学学院招生宣传区域划分一览表》的区域划分情况,结合招生办公室提供的《兰州大学优秀生源中学推荐名单》(附件1)进行统筹考虑,提前与生源中学联系沟通,确定招宣方案,安排实施人员,做好前期准备。

(二)学院宣传组应拟定本学期招生宣传工作计划,将《兰州大学招生宣传工作计划一览表》(附件2)报招生办公室,并按照计划赴优秀生源中学开展招生宣传活动。

(三)学院宣传组在2018年秋季学期招生宣传工作结束后开展总结工作,将《兰州大学招生宣传活动总结一览表》(附件3)、《兰州大学名师巡讲情况登记表》(附件4)、《兰州大学本科招生宣传走访情况登记表》(附件5)以及活动照片等材料报招生办公室备案。

三、工作日程

(一)9月20日-9月28日,学院制定宣传工作计划并报招生办公室。

(二)9月28日-9月29日,招生办公室审核宣传计划,公布结果。

(三)9月30日-11月30日,学院按计划开展各类招宣活动。

(四)12月1日-12月10日,学院将总结材料报送招生办公室。

四、经费管理

(一)本科招生宣传工作中产生的费用从专项经费支出,经费管理由招生办公室负责。

(二)差旅费报销及相关补贴标准,按学校财务处最新发布的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三)招生办公室核准开展的科普报告、人文讲座、励志报告等活动,根据《兰州大学劳务酬金发放管理规定》发放酬金。

(四)宣传工作结束后,招生宣传人员对交通、住宿、邮寄等允许报销的票据按照学校财务规定进行规范黏贴,经费报销单注明具体的招宣行程和支出情况,由经办人签字、学院宣传组组长审核签字,送招生办公室复核后通过学校财务系统预约报销;应保证票据真实,手续齐全,流程规范。

五、相关事项及联系方式

学院报送材料包括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其中纸质版材料报送到城关校区贵勤楼228办公室,电子版材料(邮件题目以“**学院**材料”命名)发送到zsxc@lzu.edu.cn。

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通力合作,积极开展2018年秋季学期招生宣传工作。

联系人:陈洁,电话:0931-8912748。

 

附件:1.兰州大学优秀生源中学推荐名单(略)

     2.兰州大学招生宣传工作计划一览表.xls

     3.兰州大学招生宣传活动总结一览表.xls

     4.兰州大学名师巡讲情况登记表.xls

     5.-兰州大学本科招生宣传走访情况登记表.doc

 

兰州大学教务处

2018年9月20日

 

 

 

 

抄送:财务处、团委

印发兰州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