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发〔2018〕127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8-2019学年寒假期间“兰大使者母校行”专项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发挥广大在校生与高中生源学校的纽带作用,传播兰大文化,弘扬兰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兰州大学与各生源中学的联系,学校决定继续开展寒假期间“兰大使者母校行”专项社会实践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实践主题
选派兰大使者赴高中母校开展传播兰大文化、弘扬兰大精神等主题的招生宣传活动。
二、基本条件
参加人员应具备以下两个基本条件:
(一)参加人员为我校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热爱兰大,日常表现良好,无违法违纪现象,综合素质较强,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二)能够在2018-2019学年寒假期间完成赴高中母校开展招生宣传工作任务。
三、实践内容
(一)主题宣讲
“兰大使者”于2018-2019学年寒假期间赴原毕业高中学校,面向学弟、学妹或家长开展主题宣讲,宣讲内容包括:
1.兰州大学概况。
2.兰州大学特色与优势。
3.兰州大学关于基地班选拔、转专业、奖助学金、国际交流、研究生推免等方面的情况和政策。
4.兰州大学校园文化与学生活动情况。
5.兰州大学住宿条件与服务设施情况。
6.兰州大学所处地理位置、气候、环境、饮食习惯等。
(二)分享交流
通过座谈交流的形式进行答疑解惑,座谈内容包括:
1.助力高考,讲述高中奋斗历程。
2.志愿填报指导,专业介绍及相关录取情况。
3.“我的大学生活”,分享在兰大的成长历程,对大学的理解,以及未来职业生涯规划。
(三)发放招宣材料
向母校师生发放招宣材料,张贴招宣海报。
(四)调研总结
“兰大使者”回访高中母校期间,完成有关信息的收集与调研工作,并形成实践总结报告。
四、日程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13日前)
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前期宣传动员与工作部署,动员广大同学积极踊跃参与“兰大使者母校行”活动。
(二)学生申报阶段(11月13日至11月24日)
学生登录校团委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并将书面申报材料通过扫描的形式上传到系统附件栏(操作指南见附件1
学生书面申报材料包括:1、“兰大使者母校行”活动计划;2、学生所在学院出具的推荐意见。
(三)学院评审阶段(11月25日至11月30日)
各学院对负责招宣省份的学生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在校团委综合管理系统中完成审核工作,原则上每所学校立项一个团队或个人项目,团队项目优先,且不重复立项
(四)公示及立项阶段(12月1日至12月8日)
招生办公室对学院审核通过的“兰大使者”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方可立项。一经立项,请各学院组织立项的“兰大使者”购买保险并按相关要求签订安全承诺,未购买保险或未按要求签订安全承诺的团队及个人不得外出开展实践活动。
(五)培训及准备阶段(12月9日-12月30日)
招生办公室组织开展“兰大使者”专题培训,各学院招生宣传组指导负责省份的“兰大使者”开展实践活动,并发放兰州大学宣传材料和“兰大使者母校行”走访情况登记表》(附件2)
(六)开展阶段(2019年1月-2月)
“兰大使者”结合前期准备情况,开展“兰大使者母校行”专项社会实践活动。活动内容包括返回高中母校开“成长在兰大”“兰州大学概况”等主题宣讲1场或“助力母校”分享交流1场,发放招宣材料,填写《“兰大使者母校行”走访情况登记表》等。
(七)总结表彰阶段(2019年3月-4月)
“兰大使者”登录校团委综合管理系统完成项目总结材料的上传,各学院招宣组根据“兰大使者”上传的总结材料开展评审工作,并推荐优秀项目参加学校评优表彰。学校评优表彰工作和社会实践学分认定工作由招生办公室、团委组织实施。
项目总结材料包括实践总结报告1份、活动照片3-5张、加盖高中母校公章的《“兰大使者母校行”走访情况登记表》。通过扫描的形式上传到系统附件栏(操作指南见附件1)。
五、其他事宜
(一)校团委综合管理系统登录界面
学院端:http://twsys.lzu.edu.cn/lzutw
学生端:http://twsys.lzu.edu.cn/lzutwstu/
(二)联系人
1.招生办公室 陈洁
联系方式:0931-8912748
2.校团委创新发展与实践中心 郑豪
联系方式:0931-8912914/5291965
3.各省份负责人联系方式见附件3
特此通知。
附件:
 
 
兰州大学教务处
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
2018年11月10
 

 

 

 

 

印发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