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发〔2019〕18号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寒假期间“兰大使者母校行”活动总结暨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发挥广大在校生与高中生源学校的纽带作用,传播兰大文化,弘扬兰大精神,学校在2018-2019学年寒假期间组织开展了“兰大使者母校行”活动,广大学子深入生源高中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招生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为了进一步总结经验成果,表彰活动中涌现的先进集体与个人,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认真开展工作总结。请各学院从前期部署、组织动员、实施推进、活动成效与不足等四个方面认真开展此次“兰大使者母校行”的活动总结工作,梳理流程、理清思路、为继续扩大招生宣传覆盖面,进一步提升活动成效提供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
(二)树立典型激励先进。各学院通过组织“兰大使者”团队及个人的总结评审工作,挖掘在招宣活动中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团队及个人,按照学校分配的推优名额开展评优推荐工作。
(三)充分发挥宣传引导。各学院通过总结交流会、报告会、校园媒体、微信平台等宣传途径,对具有代表性、示范性的“兰大使者母校行”活动进行宣传推广,引导更多的在校学子参与学校招生宣传工作。
二、工作安排
(一)“兰大使者”总结材料上传阶段
项目负责人于3月7日前登录校团委综合管理系统完成项目总结材料的上传,纸质版材料交至立项学院,未按时上传及报送总结材料者视为放弃结项评优。
项目总结材料包括实践总结报告1份(不少于2000字)、活动照片3-5张、活动新闻稿1份(团队项目)、宣讲会及分享会幻灯片、加盖高中母校公章的《“兰大使者母校行”走访情况登记表》(附件1)和《兰州大学学生社会实践登记表》(附件2),材料上传操作指南见附件3。
(二)学院评审及推优阶段
1.各学院参照《“兰大使者母校行”活动总结评分标准》(附件4)对本学院的立项项目开展评审工作,并在系统内提交总结审核意见。
2.各学院根据《“兰大使者母校行”推优名额分配表》(附件5),推荐优秀项目及个人,组织学生填写《“兰大使者母校行”优秀项目登记表》(附件6)、《“兰大使者母校行”优秀团队负责人(队员)登记表》(附件7 )。
3.各学院推荐1名工作人员参与“兰大使者母校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全校评选10名左右,由招生办公室根据学院工作人员组织开展“兰大使者母校行”工作的情况进行评选。
(三)材料报送阶段
1.各学院于3月25日前报送总结材料,材料纸质版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报送招生办公室(城关校区西区贵勤楼228室),材料电子版以“**学院2018-2019学年寒假期间“兰大使者母校行”总结材料”命名发送到zsxc@lzu.edu.cn。
总结材料包括学院书面总结一份、《“兰大使者母校行”评审结果汇总表》(附件8)一份、“兰大使者母校行”推优名单一份(附件9)、《“兰大使者母校行”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10)、《“兰大使者母校行”优秀项目登记表》、《“兰大使者母校行”优秀团队负责人(队员)登记表》。《“兰大使者母校行”先进个人申报表》、《“兰大使者母校行”优秀项目登记表》、《“兰大使者母校行”优秀团队负责人(队员)登记表》只报送纸质版。
(四)学校评优表彰阶段
学校评优表彰工作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评优结果经审查,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表彰名单,并为结项学生发放“兰大使者母校行”志愿服务证书,学校团委负责“兰大使者母校行”社会实践活动学分的认定工作。
(五)交通补助发放阶段
招生办公室为优秀项目发放一定数额的交通补助,补助标准见《“兰大使者母校行”交通补助分配表》(附件11),并将补助额度下发立项学院,由立项学院发放至有关团队及个人。
三、其他事宜
(一)校团委综合管理系统登录界面
学院端:http://twsys.lzu.edu.cn/lzutw
学生端:http://twsys.lzu.edu.cn/lzutwstu/
(二)联系人
1.招生办公室  陈洁
联系方式:0931-8912748
2.校团委创新发展与实践中心 郑豪
联系方式:0931-8912914/5291965
特此通知。
 
附件
     
兰州大学教务处
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
2019年3月1日

 

 

 

 

印发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