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孟骄骄进行退学处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3-20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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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及《兰州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校教字〔2014〕1号)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拟对孟骄骄同学予以退学处理。
因无法与学生取得联系,特此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联系0931-8912032。
教务处
2019年3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