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关于2019年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一流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甘教高函〔2019〕16号)有关要求,现将我校2019年省级一流本科专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学校将按照学院申报、学校组织答辩和论证、校长办公会审议的程序,遴选26个专业申报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一、申报条件
(一)专业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
(二)专业管理规范。切实落实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近三年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三)改革成效突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
(四)师资力量雄厚。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广泛开展,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
(五)培养质量一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二、遴选流程
1.5月27日前,学院报送《兰州大学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表》(附件1)《兰州大学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汇总表》(附件2),须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论证、党政联席会议议决、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已经提交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表的专业,无需提交附件1,直接在附件2中注明。逾期视为放弃。
2.6月2日前,学校组织包括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在内的专家组进行答辩评审和论证,确定拟上报专业候选名单。
3.6月10日前,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上报申请专业名单,并按照甘肃省教育厅要求进行上报。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卢立志
联系电话:8912805,13919413468
办公地址:城关校区西区贵勤楼222室
电子邮箱:jwcy@lzu.edu.cn
教务处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