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发〔2019〕62号

 

 

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及下学期开学补、缓考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体育教研部,各有关单位:
为保证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及下学期开学补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期期末考试及下学期补考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等。
组 长:潘保田
副组长:贺德衍 罗彦锋
成  员:胡万军 安俊堂 李万里 代全顺 阴怀勇
       安东平 徐海林 李  飞 王  斌 张宏晨
二、时间安排
(一)本科生第17周结课,第18、19周进行考试。
考试时段为:
上午:08:30-10:30    11:00-13:00
下午:13:30-15:30    16:00-18:00
(二)为规范考试管理,避免考试冲突,全校公共选修课和副修、双学位课程考试应尽量安排随堂或晚上和周末进行。开课单位要将考试方式、时间和地点等安排于第17周周三前报教务处备案(附件9)(电子文档发至yzjxk@lzu.edu.cn,纸质材料送至榆中校区办公楼南楼115室)。
(三)公共课补、缓考将在2019年8月31日(周六)及9月1日(周日)进行,请各开课单位将补、缓考课程、方式、人数、时间等安排于8月28日(周三)前报教务处备案(附件10)(电子文档发至yzjxk@lzu.edu.cn,纸质材料送至榆中校区行政楼115室),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补考考场并在教务处主页发布。专业课补考须于2019秋季学期第一周内全部完成。各教学单位须通知参加补、缓考的学生按时返校并参加考试。补、缓考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三、具体要求
(一)要重视考试组织工作,考试前分别召开教师、学生动员大会,布置期末考试及补考工作,并对承担监考任务的教师进行严格培训。要加强考试纪律宣传,以端正考风,要明确工作职责,确保责任到人。 
(二)教师命题应考查学生掌握知识的系统性、全面性,以及利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每门课程考试命题须同时提供难易度、题量相当的A、B两套试卷, A、B卷的试题应避免重复。公共必修课(含大学英语、思想政治理论课、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普通物理、大学信息技术基础等)须成立3人以上命题小组,根据教学大纲统一命题。考试内容应符合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的深度和广度,题型应多样化,题量适当。
要把好考试命题关,确保命题质量,加强试卷保密工作,严防试题泄密。要严密组织、严格管理试卷的印刷、装订、封装等工作环节,安排专人负责试卷的保管。
  (三)要重视考场监考工作,充实考场监考力量。每个考场监考人员不少于2人,80人以上考场不少于3人,监考教师必须是我校教职工。
考生座位随机排定,并按照排定的座位顺序打印考生签名表。监考教师要切实履行监考职责,严密组织,严格要求。组织学生按排定位置就座,不得随意更换考场。考前要宣读考场纪律,明确考试要求,重点加强手机管控,认真做好考生座位清场工作,确保考生手机、复习资料、书包等物品在指定位置存放,手机处于关机或静音状态,考生考试期间如厕必须有监考陪同。
要组织考生在签名表上现场签名并做好考场记录,考后及时上交。对缺考、违纪情况要在考场记录中如实填写,并在试卷卷头位置标明“缺考”“违纪”字样。缺考试卷须填写“姓名、专业、校园卡号”后与参考考生考卷一并装订。考生违纪材料要连同学院处理意见一并报教务处存档。对于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监考教师,视情节轻重,依《兰州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四)期末考试结束后一周内,教师要完成试卷评阅、试卷分析、成绩录入等工作。教学秘书应做好各项辅助工作,并及时统计成绩不合格学生名单。
四、相关说明
(一)要注重学生学业评价改革,在确保考试信度和效力的前提下,任课教师可提出新的考试方案,更好地发挥考试评定、诊断、反馈、预测、激励等作用。条件成熟的课程,经所在单位批准后,可探索非标准化答案考试等多样化的测试形式,改变一张考卷定成绩的学生学业评价模式。
(二)本次期末考试要进行考试改革及免监考的课程,由各开课单位审定后及时报备,并按照《兰州大学免监考制度实施办法》执行。
(三)要加大考风考纪宣传和学风教育工作力度。后勤保障部门要做好各方面的保障工作,做到考场整洁,教室内桌椅配套齐全,为学生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五、其他安排
(一)期末考试期间,考务办公室分别设在榆中校区天山堂A区3楼管理室、城关校区东区杏林楼705室。
期末考试及补考工作安排等相关材料,请按照时间节点及附件要求报送。电子版发送至yzjxk@lzu.edu.cn,纸质版送至榆中校区教学运行管理科(办公楼115室)。
  (二)第18周周一、周三、周五(2019年6月24日、26日、28日),第19周周一、周三、周五(2019年7月1日、3日、5日)考试当天,在原通勤车班次基础上增发如下班次(发车路线与原班次相同):
    1.一分部→榆中校区天山堂:12:00,14:30;
    2.榆中校区天山堂→一分部:11:00,13:30,16:00。
  (三)考风考纪举报电话及信箱:
榆中校区:
教务处,5292122,yzjxk@lzu.edu.cn
城关校区东区:
教务处,8912031,jxk@lzu.edu.cn
医学院教育教学部,8915204,yxyjwk@lzu.edu.cn
附件:

 

 

2019年6月12日

 

 

2019年6月12日印发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