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及下学期开学前补、缓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10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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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体育教研部,各有关单位:
为保证期末考试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及下学期开学补、缓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期期末考试及下学期缓考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等。
组 长:潘保田
副组长:贺德衍 罗彦锋
成 员:胡万军 安俊堂 李万里 代全顺 阴怀勇
安东平 徐海林 韩 伟 王 斌 张宏晨
二、时间安排
(一)2019级本科生第18周结课,第19周进行考试;其他年级本科生第17周结课,第18、19周进行考试。
考试时段为:
上午:08:30-10:30 11:00-13:00
下午:13:30-15:30 16:00-18:00
(二)开课单位须将课程期末考试的考试方式、时间和地点等安排于第16周周五(12月20日)前报教务处备案(附件9)(电子文档发至yzjxk@lzu.edu.cn,纸质材料送至榆中校区行政楼115室)。全校公共选修课和副修、双学位课程考试应尽量安排随堂或晚上和周末进行。
(三)公共课补、缓考将在2020年2月8日(周六)及2月9日(周日)进行,请各开课单位将补、缓考课程、方式、人数、时间等安排于2020年2月5日(周三)前报教务处备案(附件10)(电子文档发至yzjxk@lzu.edu.cn,纸质材料送至榆中校区行政楼119室),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补考考场并在教务处主页发布。专业课补、缓考须于2020春季学期第一周内全部完成。各教学单位须通知参加补、缓考的学生按时返校参加考试。补、缓考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三、具体要求
(一)要重视考试组织工作,考试前分别召开教师、学生动员大会,布置期末考试及补考工作,并对承担监考任务的教师进行严格培训。要加强考试纪律宣传,以端正考风,要明确工作职责,确保责任到人。
(二)要严格执行《兰州大学关于命题、考试及成绩归档的若干规定(试行)》相关要求,把好考试命题关,确保命题质量,加强试卷保密工作,严防试题泄密。要严密组织、严格管理试卷的印刷、装订、封装等工作环节,安排专人负责试卷的保管。
(三)要重视考场监考工作,充实考场监考力量。80人以下的教室应至少安排2名监考,80-120人的应至少安排3名监考,120人以上的应至少安排4名监考。任课教师必须担任课程考试主考,学院教师、干部及教辅人员承担监考任务,严禁由学生担任监考。
(四)期末考试结束后一周内,教师要完成试卷评阅、试卷分析、成绩录入等工作。教学秘书应做好辅助工作,并及时统计成绩不合格学生名单。
四、相关说明
(一)要注重学生学业评价改革,在确保考试信度和效力的前提下,任课教师可提出新的考试方案,更好地发挥考试评定、诊断、反馈、预测、激励等作用。条件成熟的课程,经所在单位批准后,可探索非标准化答案考试等多样化的测试形式,改变一张考卷定成绩的学生学业评价模式。如有要进行免监考的课程,由各开课单位审定后及时报备,并按照《兰州大学免监考制度实施办法》执行。
(二)后勤保障部门须做好保障工作。做到考场整洁,教室内桌椅配套齐全,为学生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依据本通知相关安排增发期末考试乘用车辆,确保考试相关人员顺利乘车。
(三)依据《兰州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相关要求,2019级起“学生无故不参加选修课程学习或考核者,不得申请重修;课程考核不合格者,必修课必须重修,选修课可以根据教学计划要求重修或选修其他课程取得学分;凡缺考或作弊者,必须重修该门课程。”即2019级本科生起不再设补考,请各学院做好教育宣传工作。
(四)2019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公共课考试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段进行(见附件1),其他课程可避开考试周中的公共课考试时间段自行安排,但须科学合理安排同一班级或同一专业考试科目,避免同一天连考以及连天考试造成学生没有时间复习的情况。
五、其他安排
(一)期末考试期间,考务办公室分别设在榆中校区天山堂A区6楼教师休息室、城关校区东区杏林楼705室。
(二)考试周内,即第18周周一、周二、周四、周五(2019年12月30日、31日、2020年1月2、3日),第19周周一、周二、周三、周四、周五(2020年1月6日、7日、8日、9日、10日)考试当天,在原通勤车班次基础上增发如下班次(发车路线与原班次相同):
1.一分部→榆中校区天山堂:12:00,14:30;
2.榆中校区天山堂→一分部:11:00,13:30,16:00。
(三)考风考纪举报电话及信箱:
榆中校区:
教务处,5292122,yzjxk@lzu.edu.cn。
城关校区东区:
教务处,8912031,jxk@lzu.edu.cn;
医学院教育教学部,8915204,yxyjwk@lzu.edu.cn。
教务处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