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发〔2019〕102号

 

 

关于2019年教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兰州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校教字〔201917号)及各年度立项文件要求,现对2018及之前年度立项和延期的教学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验收说明

2018之前年度立项的重点重大项目和委托项目的结题验收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及形式另行通知一般项目的结题验收由项目所在单位负责组织可根据工作需要和不同项目特点,采用答辩或专题汇报、同行点评、现场考察、书面评审等多种形式进行结题验收,以促进教学交流与研讨,弘扬教学学术与文化。

二、材料说明

(一)结题验收材料应系统完整,能够体现预期研究成果和项目组研究水平。材料应至少包括2个: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书;项目研究报告,或论文,或有关著作。

(二)项目组在报告书中所列的成果论文发表和著作出版时间应在项目执行期内,且标注“兰州大学教学研究项目资助”字样。同时应说明论文发表的刊物名称、期号,或著作出版单位、时间,并复印完整论文,或著作封面及内页出版信息。

(三)尚未发表或出版的成果,需提供原始稿件或收录通知、待出版证明等。与教学研究项目有关的课件、图片、影像、光盘资料、调查报告和调查问卷等,可作为附件材料一并提交,并在结题验收报告书中具体说明。

(四)如因实际情况,项目尚未开展,或尚未如期完成研究计划和研究目标,请如实说明并提交“延期结题或延期检查的申请书”。字数不限,格式自拟。申请书上,需项目负责人签字,所在单位签章。

三、报送说明

(一)结题验收报告中需对当前项目进展情况、成员分工、经费开支、具体成果、预期研究目标的实现情况、研究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以及进一步的研究思路或计划进行全面、详实地总结。

(二)各项目对应的电子版单篇文档、文件夹命名格式为“立项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姓名”。其中,提交文档比较多的项目,纸质版需附材料目录,电子版命名需准确、完整。

(三)请各单位督促各项目负责人及成员认真总结项目执行情况,20201月10日前将《兰州大学教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报告书》(附件1),以及相关附件的纸质版装订成册后,一式一份报至教务处(贵勤楼B208室)。电子版以“××(单位名称)结题验收材料”命名,发送至jwcy@lzu.edu.cn。各单位还需报送本单位组织的结题验收工作情况报告以及相关过程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联系人:卢立志,办公电话:8912805

教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结果将作为年终教学工作量核算,以及项目组成员再次申请教学研究项目、教学成果奖等教学考评与评审的参考依据。请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认真完成。

特此通知

 

附件:

1.兰州大学教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报告书.doc

2.兰州大学2019年教学研究结题验收项目一览表.xls

 

 

兰州大学教务处

20191227

 

 

 

 

印发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