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秋季学期排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7   字体大小T|T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整体教学工作安排,为保证2020年秋季学期排课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工作进度表开展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计划核对
  1.教学计划是学校人才培养的总体计划,是专业培养方案的核心内容。为保证课程学习先后顺序的科 学性、合理性,保证学生专业知识结构的系统性、完整性,排课工作须严格执行专业教学计划。
  2.各单位在排课前应认真核对教务管理系统中教学计划与开课计划是否一致,防止漏排、错排。
  3.教学计划如有变动,须经本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并于排课开始前报教务处备案。不得随意更改教学计划以及变更周学时或缩短教学周。
    二、开课计划制定
  各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制定开课计划,包括落实课程班数、任课教师、合班情况、选课限制、课时安排、教室需求等,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做好相关设置。
任课教师须符合学校相关规定要求。须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鼓励高级职称教师为本科生讲授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
    三、课程安排要求
  1.课程编排应以有利于教师授课、学生学习为原则,力求科学合理,符合教学规律,保证教学效果。
    2.全体本科生教学、考试周安排应以学校整体校历安排为准。
  3.由于教学资源紧张,为保障排课工作顺利、高效进行,按照“三个优先”的原则安排,即开设全校公共课学院优先、有实验课的学院优先以及开课门次数多的学院优先。
    4.医学院教育教学部负责医学各教学单位排课工作。
    5.课表中各门课程的编排顺序为:
  ⑴全校公共必修课;⑵专业必修课;⑶专业选修课;⑷通识性选修课。
  6.为保证排课工作顺利进行,各单位应以全局为重,服从统筹安排,协助学校顺利完成整体课程编排工作。具体工作依照附件“2020秋季学期排课工作进度表”执行。
    四、课程安排调整
  1.在课表征求意见阶段,各单位要将课程安排情况通知到教师,包括上课时间、地点、授课对象、教室类型等;同时注意收集师生对课程安排的意见,并及时反馈处理。
   2.课表排定后一经公布,原则上不得变更。选课开始后,不再受理修改课程安排的申请。
    五、排课进度安排
  2020年秋季学期排课工作,请按照进度把控时间,提前做好工作准备。
 
2020秋季学期排课工作进度表

时间

工作日程安排

第八周

报送添加2020级班级及其他年级专业分流班级核对专业教学计划,创建开课计划

向开课学院递交教学任务委托书

第九周

体育教研部对体育课进行安排

外国语学院对公共语课进行初排

第十周

公共语课系统编排

十一周

公共数学课排课

确定各单位学生活动时间,编排公共课课表

十二周

安排物理实验时间

十三周

安排化学实验时间

十四周

医学院安排医学实验时间

十五周
十六周

教务处协同各单位教学秘书,安排专业课时间地点。

医学院编排医学各单位专业课课表

十七周

参考各单位意见进行课程安排调整

 
     六、其他事项说明
  “学生活动时间”是在不影响正常教学活动的情况下,学校为保障各单位学生活动、学术讲座、会议举办所预留的时间,各单位可根据公共课表和本院课程实际情况与教务处进行沟通确定。
 
                                               教务处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