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返校后
本科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8   字体大小T|T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高厅〔20202号)《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引导高校学生有序返校的通知》(教电〔202042号)《大专院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国卫办疾控函〔2020304号)和甘肃省教育厅各级各类学校有序开学的通知精神,以及《兰州大学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工作方案》,在严格科学防控疫情的同时,确保学生返校后本科教学各项工作安全平稳有序推进,结合学校实际,就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本科教学工作

(一)教学周调整。原定2020621-718日的暑期学校(4周)与春季学期合并,76日至717日安排期末考试。各教学单位及授课教师提前做好教学活动的统筹安排。

(二)课堂教学。四年制专业三、四年级本科生所有课程511日起恢复课堂教学(含实验),五年制专业四年级本科生所有课程从518日起恢复课堂教学(含实验)。其余年级的课程继续按照线上教学方式开展。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对返校学生的课程重新安排教室,每间教室上课人数原则上不超过60人,确保学生至少前后左右间隔1个座位就坐。根据教室容量,尽量将课程均匀分布于各个楼层,合理安排师生错时、错锋上下课。针对以下课程进行调整:

1.连上四节课的班级安排固定教室。

2.选课人数不超过60人,且不能满足座位安排要求的课程,重新安排容量合适的教室。

3.选课人数超过60人的课程,根据选课人数和教室容量,由授课教师将参加面授的学生分为若干组轮流到教室上课,其他学生在线学习;鼓励教学单位安排合适的授课教师通过增加平行班的方式,同时开展授课。

其他年级学生返校后,即恢复原课表的授课时间和地点,根据选课人数和教室容量,由授课教师将参加面授的学生分为若干组轮流到教室上课,其他学生在线学习。

通识教育选修课继续按照线上教学方式授课;使用网络共享课和慕课形式授课的课程继续采用线上形式授课,见面课安排在开学三周之后分组进行。

教师采取在线直播方式为未返校年级学生进行授课,因前往榆中校区开展课堂授课而受到影响的,如需在榆中校区协调直播办公场地,可由教学单位向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协调后勤保障部解决。教师也可将授课方式由直播调整为录播。

(三)线上教学。学生返校期间和返校后,线上教学继续开展。授课教师继续在课前上传课程资源、发布学习任务和学习要求,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组织线上测验、答疑和研讨。

有学生因疫情原因不能到教室上课的课程,授课教师采用课堂同步直播,或录播等方式在课前将授课视频等上传至学校网络教学平台,供学生在线学习。按照课堂教学要求给在线学习的学生布置作业、组织线上测验、开展线上答疑讨论,予以学业辅导,保证线上教学与课堂教学实质等效。

(四)线上教学和课堂教学有效衔接。各教学单位和授课教师采用线上测验(含考试、论文)等方式对前期线上教学和学习效果进行评估,通过串讲、重点讲解、习题课等形式对第一阶段教学内容予以巩固,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实现第一阶段线上教学与第二阶段校内课堂教学的有机衔接,确保教学效果与质量。

一般情况下,公共课线上测验须于学生返校前完成;专业课线上测验须于学生返校前或返校后首次上课时完成,因疫情原因未到课的学生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上同步完成测验。各教学单位要组织授课教师制定课程的考核方案,包括考核时间、地点、形式等,于开学前一周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五)已结束授课的课程。已结束授课的课程(包括毕业年级课程)经测试、评估,可根据需要适当延长教学时间,对前一阶段线上教学进行补课并完成课程考试,于61日前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六)校内实验实习课程。任课教师可以根据第一阶段线上教学情况,结合教学目标合理调整教学进度,通过增加实验时数等方式,尽可能在本学期内完成教学计划。如本学期确实无法完成,可统筹利用暑假完成教学任务。本学期开课前一周内,各相关教学单位需将调整后的实验教学计划报教务处备案。医学相关教学单位通过增加临床技能培训、综合实验等方式做好毕业年级学生返校后教学活动的组织工作。

(七)校外实践课程。校外实验、实习等教学活动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八)医学专业实习安排。由医学部教育教学处牵头、教务处配合共同制定实习方案,组织教学实习工作。

(九)上好开学第一课。邀请学校援鄂医疗队队员讲述战“疫”故事,用好战“疫”这本生动的教材,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学习“抗疫精神”,加强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制度自信教育、责任担当教育、感恩教育和生命教育等,引导广大青年学生争做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新时代兰大学子。

二、本科生补缓考安排

(一)公共课。补缓考时间为52324日,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二)专业课。补缓考时间为525-29日,由授课单位统一安排。

三、学生注册安排

为减少学生不必要的流动和聚集,按照教学单位每天报送的实际返校学生名单,由学生注册中心予以批量注册。我校外出交流学生,应严格按照交流学校要求安排注册及学习;来我校交流学生,注册及其他教育教学工作与同班级学生同步进行。

四、本科毕业生工作

(一)核对调整教学计划。520日前,各教学单位核对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中各专业教学计划。

(二)成绩录入。61日前,各教学单位完成毕业生成绩录入工作。

(三)成绩审核。64日前,各教学单位完成毕业生成绩审核工作。

(四)毕业论文答辩安排。610日前,各教学单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答辩可采用现场答辩或网络视频答辩形式完成。

(五)毕业论文提交时间。612日前,各教学单位提交毕业论文(设计)终稿。

(六)资格审核。614日前,各教学单位完成毕业生毕(结)业、学位资格审核。

(七)材料上报。615日前,各教学单位将应届毕业生、辅修双学位学生、结业生换发毕业证书、补授学位证书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五、上课期间的防疫要求

(一)授课教师应符合疫情防控的要求确保身体健康,才能到教室授课。

(二)教师和学生在教室内应佩戴口罩,避免近距离接触,合理保证教室通风。

(三)授课教师应合理安排并加强对学生的课堂考勤,对因事因病及无故缺勤、有发热症状等学生要重点关注,并及时反馈至教学单位。

六、保障工作

(一)教学单位须履行本科教学主体责任,认真准备、精心组织教师开展教学活动,要积极帮助授课教师解决课堂教学直播或录播事宜,并进行必要的培训。

(二)后勤保障部要在开课前做好教室卫生和多媒体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保持教室通风,确保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三)各相关教学单位于开课前一周完成实验教学准备工作,确保学生到校后能够满足实验教学的需求。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做好实验教学楼的安全检查工作。

 

 

 

                                                                                     教务处

                                                                                202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