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发〔2020〕16号

 

 

关于做好2020届本科生毕(结)业、学位
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20届毕业生毕(结)业、学位资格审核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限

1.教学单位5月20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内将毕业生的教学计划调整为实际执行计划,请务必将大学英语、形势与政策等相关课程进行调整。

2.毕业生的理论课成绩审核工作定于6月1日—6月4日进行,请教学单位6月1日前完成毕业生的成绩录入工作,为打印毕业生存档成绩做好准备。

3.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于6月10日前完成。6月12日前,各教学单位提交毕业论文(设计)终稿。

4.毕业生毕(结)业、学位资格审核在6月14日前完成。各教学单位对毕业生的主、副修和双学位专业成绩、毕(结)业资格及学位授予资格情况须尽早核对整理。

二、审核方式

为避免人工审核出现错误,今年毕业生资格审核仍使用教务管理系统中的“综合审查”模块进行。

三、审核程序

(一)教学秘书初审形成初步毕(结)业结论、学位授予结论。

(二)学生对初步结论进行核对,签字确认。如有因疫情无法返校的毕业生,可由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采用QQ等方式告知学生,学生须对结论知晓并认可。

(三)毕(结)业初步结论交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通过。

(四)学位授予初步结论交学位评定分委会讨论通过。

(五)将讨论通过的毕(结)业、学位授予初步结论经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学位评定分委会主席签字后于6月15日前返回教务处医学校区教学运行管理科。

四、结业及缓授学位

1.结业的学生,在结业时间次月起的连续24个月内,可自修不合格课程,经考核合格达到毕业要求者,于业时间次月起连续24个月内的每年5月或11月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院同意,教务处审核,准予换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逾期学校将不再受理相关申请。

2.达到毕业条件但因全国大学外语成绩不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而不能获得学位者,在毕业时间次月起的连续24个月内参加兰州大学举行的全国大学外语水平考试(共3次机会),达到学校要求后,于毕业时间次月起连续24个月内的每年5月或11月通过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院审查同意,教务处审核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者补授学位。

3.将结业换发毕业及补授学位学生名单报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会讨论,经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学位评定分委会主席签字后将结论于6月15日前返回教务处医学校区教学运行管理科。

4.结业生返校补考拟安排在5月底进行,具体通知另行发布。

五、双学位和副修

1.达到主修专业毕业和学士学位授予条件,且满足双学位授予条件者发给相应的双学士学位证书;

2.副修学生达到主修专业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但不符合双学位授予规定学分者,所修课程总学分≥30学分,颁发相应副修专业证书;所修课程总学分<30学分,学分按任选课性质计入主修专业。

3.修读双学位的学生修满双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和完成相关的教学环节,达到主修专业毕业条件但毕业时不能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者,双学位专业只颁发副修证书;在学校规定时间内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者补授双学士学位。

4.将双学位、辅修学生名单报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会讨论,经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学位评定分委会主席签字后将结论于6月15日前返回教务处医学校区教学运行管理科。

 

                                    教务处

                                 2020年4月30

 

 

 

 

印发教务处